尼希米記 5章1節 到 5章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伍、內部的社會問題  5:1-19 
    ◎本段記載的,到底是建築城牆的52天間發生的事,還是尼希米當省長12年間
      發生的事,學者之間有不同的意見。這兩個時間點也都有可能,尼希米徵召
      強壯的人來建築城牆,可能導致生產力降低,導致經濟困難。
    ◎百姓埋怨的主因在於債主不顧窮人的苦況,豁免年被人忽視,窮人喪失了
	  翻身的盼望,對他們這群人來說,飢餓、債務和稅款是迫在眉睫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這群貧窮的人沒有因為修建城牆埋怨尼希米,而是針對
	  權貴的貪婪無情來申訴。
  一、百姓因為經濟的因素埋怨猶大人。 5:1-5 
      ●「弟兄」:這裡作廣義的「同胞」解。
      ●「他們的妻」:當時女性很少出面發言,這裡顯然已經累積了相當的問題
                      與痛苦,以致女性也出來發言。
      ●「呼喊」:這個字在舊約用來描述受欺壓者求幫助的「呼喊」,或
                  控告遭受不公平待遇、求耶和華施行公義的「哀聲」。
      ●「大大呼號」:顯出他們是非常痛苦。
      ●「度命」:「活命」。
      ●「典了」:「典當」、「抵押」。抵押家產以借錢,可以幫助不幸的
                  人度過難關,並不直接違反律法。律法為了防止這制度遭
                  濫用,規定借錢不可取利( 申 23:19-20 ),每隔七年要
                  豁免所借的債、釋放奴婢( 申 15:1-3,11-18 )。背後的
                  原則是「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 申 15:4 )。
      ●「納稅」:波斯王一年的稅收大約有十七萬公斤的黃金,大部份被運回首
                  都而沒有留在當地造福百姓。亞歷山大大帝在書珊城找到三百
                  四十公噸的金幣、一千五百公噸的銀錠。
      ●「已有為婢的」:所指的不僅是奴役,她們可能被迫為妾。
      ◎當時被擄歸回的人其實經濟實力還不錯(參考 拉 1:1-2:70 ),現在弄到
        有些人還必須被賣為奴隸,實在是情何以堪。
      ◎本章是來自「內部」的新威脅,這打擊他們的團結,因為有富足的猶太人
	    違反律法強迫同胞作自己的奴隸,因此這些不但粉碎了社群的和諧,也
	    動搖了地區的經濟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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