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 6章1節 到 6章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三、神與忘恩百姓爭論及將來蒙憐恤的應許( 彌 6:1-7:20 )
    (一)控訴選民忘恩偏離神( 6:1-5 )
          1.要百姓聽耶和華的控訴,山嶺和岡陵為證人。   6:1-2 
            ●「向山嶺爭辯」:應作「在諸山嶺前訴說案情」。
          2.質問百姓,上帝何處對不起百姓!  6:3 
          3.歷數上帝對百姓的恩典─出埃及之事  6:4-5 
            ●「從什亭到吉甲」:指「過約旦河一事」,什亭和吉甲分別是以色
                                列人過約旦河前後所到之地。此處提到的什亭
                                ,應是 書 3:1-17 中的事情,非關於以色列
                                人第一次在那裡犯罪的事。
            ◎本段以法庭審訊為背景,神為控方,百姓為被告,山嶺、岡陵則為聆
              聽審訊的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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