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6章1節 到 26章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拾肆、耶穌的受難和復活  26:1-28:20 
  一、計謀抓耶穌  26:1-5可 14:1-2  路 22:1-2 
    (一)耶穌第四次預言自己受害  26:1-2 
          ●這「一切」的話:SG 3956,「所有」、「每一個」。
          ●「過兩天」:SG 3326+SG 1417+SG 2250,「兩天之後」。指的應該是不到48小時
                      的時間,此時應該就是週二晚上。
          ◎逾越節是尼散月的十四日,除酵節是十五日到二十一日。這兩個節日相連接,常常交替使
            用,可參考 出 12 。
          ◎這次耶穌更清楚的說明他受害的時間將是兩天後的逾越節。          

    (二)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在大祭司該亞法的院子裡,商議要殺耶穌,並認為最好不要在逾越節期中
          動手,免得百姓動亂。  26:3-5 
          ●「該亞法」:字義是「合宜得體」,西元十八到三十六年間擔任大祭司。
          ◎大祭司原為終身職份,但羅馬政府掌管猶太人之後,有時隨意更換大祭司人選。「亞那」
            於西元六年被羅馬巡輔居里扭任命為大祭司,在西元十六年被革被革職。「該亞法」於西
            元十八年被立為大祭司,是亞那的女婿。但在猶太人的心目中亞那仍為合法大祭司。
          ●「院」:SG 833,「中庭」、「庭院」、「官邸」。
          ●「商議」:SG 4823,「商量」、「諮詢」、「考量」。
          ●「詭計」:SG 1388,「詭詐」、「欺騙」。
          ●「民間生亂」:SG 2351+SG 1096+SG 1722+SG 3588+SG 2992,「暴亂發生在群眾中
                          」。
          ◎在此時即使還沒有經過正式的審判,這些猶太領袖已經決定要殺耶穌了。
          ◎此處的記載可能隱喻 詩 31:13 。
          ◎逾越節與除酵節期間,耶路撒冷的人口會由五萬人增至數十萬,面對城內這麼多而且容易
            被激動的群眾,拘捕耶穌的確是一件危險的事。後來既然猶大可以讓耶穌祕密被捕,自
            然就又可以執行除掉耶穌的計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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