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1章28節 到 21章3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五、兩個兒子的比喻  21:28-32 
      ◎這一段是馬太獨有的資料,其他福音書中沒有記載。
    (一)耶穌以「大兒子宣稱不聽命後來卻遵行命令,小兒子宣稱聽命卻不遵行命令」來指責祭司長與長
          老不遵行上帝的命令。  21:28-31 
          ●「不去」:SG 3756+SG 2309,「不願意」。
          ●「自己懊悔」:SG 3338,「後悔」、「改變心意」。
          ●「父啊」:SG 2962,「主啊」。
          ●「先」進:SG 4254,「走在前面」、「先行」。
          ◎在不同的抄本中,大小兒子誰是先拒絕後聽從的,誰是先承諾後不聽從的,寫法各不相同,不
            過這並不影響這段經文所要表達的意義。

    (二)對施洗約翰的反應正表達出祭司長與長老,不如聽從約翰的稅吏與娼妓。 21:32 
          ●「遵著」義路:SG 1722,「藉著」、「靠」、「在....當中」。
          ●遵著「義路」:SG 3598+SG 1343,「公義的道路」、「正義的道路」。
          ◎耶穌指責這些宗教領袖看到最不堪的罪人都悔改願意跟隨施洗約翰,他們還是無動於衷,不要
            說悔改,甚至連承認施洗約翰的權柄是來自天上也不願意,這跟那個嘴巴說要遵行命令但實際
            什麼動作也不做的小兒子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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