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0章1節 到 20章1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葡萄園的比喻  20:1-16 
          ◎這個比喻是馬太福音獨有的比喻。
          1.天國像主人清早去雇工人進葡萄園工作,與工人講定一天工資為一錢銀子。  20:1-2 
            ●「因為」:SG 1063,顯示這段經文與前面記載的「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相關。
            ●「家主」:SG 3617,「一家之主」、「家長」。
            ●「清早」:SG 4404,「天剛亮的時候」、「凌晨三點至六點」。
            ●「一錢銀子」:SG 1220,「一得拿利」,羅馬的一種錢幣,是普通人的一天工資。

          2.雇主在不同的時間分別去找人進葡萄園工作。  20:3-7 
            ●「巳初」:SG 5154+SG 5610,「第三小時」,相當於「早上九點鐘」。
            ●「市上」:SG 58,指「市鎮的中央廣場」,這是當時一般買賣的場所與聘請短期工人
                        的地方。
            ●「閒站的人」:SG 692,「沒有工作的」、「閒散的」,此處並非指他們懶散,而是指
                            他們還沒有找到工作。
            ●「午正」:SG 1623,「第六」(小時),相當於中午十二點。
            ●「申初」:SG 1766+SG 5610,「第九小時」,相當於下午三點。
            ●「酉初」:SG 1734,「第十一」(小時),相當於下午五點。
            ◎當時的工作機會不多,許多人都依賴短期的零工來賺取一家的溫飽,這些閒站人就是那些
              等待打零工的人。

          3.到了晚上發工資的時候,所有的工人都得一錢銀子。  20:8-10 
            ●「一錢」:SG 1220,「一得拿利」,當時的人一天的工資就是「一錢」。這個工資算是
                        豐厚的,羅馬士兵一天的工資就是一錢。
            ◎按照猶太人的律法 利 19:13 ,當天的工資應該在晚上發給,不可拖過一個晚上。一般通
              常都是在日落時,也就是大約晚上六點鐘發工資。
            ◎早到的工人重視「公平」勝過「憐憫」。其實這些工人都是一樣,每天等待工作機會來換
              取一家的溫飽,主人給的工作機會與合理報償本來就是一種恩典,但這些早到的工人沒有
              為後來的人可以多領錢(亦即更多的家庭可以不挨餓)高興,反倒因為自己做多領少而抱
              怨。其實,我們自己也常常是這樣,重視「公平」勝過希望他人過得好。唯上帝的標準倒
              不是這樣,反倒是充滿憐憫與恩典的。上帝並沒有欠誰什麼,一切都是合理與公平的,工
              人看到的不公平,其實根源是主人的慷慨,而不是「自己應得的公平」。

          4.工作時間長的工人就埋怨雇主讓工作時間短的人與他們有一樣的工資。 20:11-12 
            ●「埋怨」:SG 1111,「抱怨」、「嘀咕」。
            ●「整天勞苦」:直譯是「背負整天的擔子SG 922」,有「背負了工作的主要重任的意思
                            」。
            ◎由於發工資的順序是晚到的先發,導致早到的工人可以看到晚到的也領一樣的工資,造成
              他們發怨言。不過這並非是比喻的重點,比喻的重點是不管哪一個工人,都是領到不少於
              「應得工資」的金錢,因此不能跟主人要求更多的慷慨,既然是主人自願的慷慨,就不能
              也不需要被質疑。

          5.雇主答以:自己並不虧負工人,且講定的價格就是如此。雇主厚待工作時間短的人,是他自
            己願意的,也是他的權限,難道因為雇主恩待其他工人,工作時間長的工人就不滿意了? 
             20:13-15 
            ●「朋友」:SG 2083,「同伴」、「朋友」。這個稱呼表現出園主對這個工人的「溫柔態
                        度」。
            ●不「虧負」:SG 91,「傷害」、「不公平對待」。
            ●「講定」的:SG 4856,「同意」、「一致」。
            ●難道不「可」:SG 1832,「合法的」。
            ●「作好人」:SG 18,「好的」,可能是「眼睛好」,表示「慷慨」的成語。
            ●「眼紅」:SG 3788+....+SG 4190,原文是「眼睛惡」或「眼睛壞」,可指「吝嗇」,
                        不過此處是「嫉妒」之意。
            ◎是的,主人在此肯定而和善的答覆工人代表:工作一天給一錢工資,本是合理的,不能說
              主人有任何虧負工人的地方。而主人願意做好事幫助那些窮人,這是主人的權利,我們能
              說什麼呢?也沒有權利去嫉妒這些蒙恩典的人。

          6.結論就是:「在後的要在前,在前的要在後」。  20:16 
            ●「這樣」:SG 3779,「如此」,表達這個比喻闡述了「在前的將要在後」的意義。
            ◎許多解經書都提到這段比喻與「浪子的比喻」 路 15:11-32 ,有異曲同工之妙,都提到
              守本分的人得到「應得」的報償,但卻因為不應得的人得到恩典而起了嫉妒之心。這種嫉
              妒之心,反而傷害自己與施恩者的關係。其中主要的誤解就是把自己應做的事情,當成是
              籌碼,希望以此換得更多自己不應得的恩典。
            ◎這一節重複 19:30 ,但順序對調,顯示這一段比喻是為了回應彼得。
            ◎這個信仰認為一切都是上帝的恩典,對上帝付出多的,不一定回報多,因為上帝給的回報
              都多過所有信徒應得的回報了。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馬太福音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