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2章15節 到 12章2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五、醫治眾人  12:15-21 
    (一)耶穌知道法利賽人要殺他,就離開當地。  12:1512:15 之前有個SG 1161,「然而」、「但是」,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許多人」:SG 4183,「很多」、「大量的」。
          ◎耶穌遇到激烈反對時,通常都是離開當地,退到其他地方 4:12  14:13  15:21  16:5 ,也
            勸告門徒遇到逼迫要遷移躲避 10:23 ,這一點值得我們深思。

    (二)耶穌治好跟隨他的病人,並且吩咐病人不要宣揚,應驗了以賽亞書中的記載。 12:16-21 
          ●「囑咐」:SG 2008,「警告」、「嚴禁」之意,而非可有可無的「吩咐」。
          ●「不要給他傳名」:SG 3361+SG 5318+SG 846+SG 4160,「不可把他顯明」、「不
                              要使他有名」。
          ●我的「僕人」:SG 3816,此字可指「奴隸」、「男孩」或「兒子」,馬太可能要利用這
                          個模擬兩可的字來表達耶穌的特殊身分。
          ●「所揀選」:SG 140,「選擇」,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心裡」所喜悅的:SG 5590,「生命」、「靈魂」。
          ●「公理」:SG 2920,「審判」、「判斷」、「公正」。
          ●不「爭競」:SG 2051,「爭論」、「爭吵」,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不「喧嚷」:SG 2905,「大叫」、「大聲喊叫」。
          ●「壓傷的蘆葦」:SG 2563+SG 4937,「破碎的蘆葦」、「打破受傷的蘆葦」。
          ●「將殘的燈火」:SG 3043+SG 5188,「冒煙的燈芯」。
          ●「吹滅」:SG 4570,「熄滅」、「滅絕」。
          ◎ 12:18-21 引自 賽 42:1-4 ,不過詞句不同於希伯來文與七十士譯本。可能是馬太自己
            的翻譯,或者引自目前失傳的譯本。
          ◎「壓傷的蘆葦」、「將殘的燈火」,是指人眼中的弱者與遭遇困境的人。彌賽亞不是透
            過除滅弱者來建立功績,而是扶持這些弱者並施行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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