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作門徒的代價( 8:34-9:1 )
○ 太 16:24-28 路 9:23-27
(一)耶穌告訴門徒:「要跟從他就必須捨己,背十字架來跟從他」。 8:34
●「捨己」:deny himself (NIV version),由 太 16:24 :
「捨(533,aparneomai)」:拒絕、否定。在新約中使用:彼得三次否
認耶穌,在神的使者前必不認。
「己(1438,heautou)」:自己。用於第三人稱單數和複數是表示說話
和行動為同一個人。
「捨己」可能指放下自己的個性,拒絕自己天然求生存的、避危險的
需求。捨己的中心概念:過去把自己的生命放在第一位,現在則把神
國擺在第一位,可以為了神而捨命。
●「背起十字架」:釘十字架是羅馬時代的死刑,犯人必須親自背負十
架的橫樑往刑場受死。在當時的人聽來,意指隨時
有可能捨去性命、準備受苦--把你的生命放在刀口
上。
在希臘原文中 (1)「背起」:為過去式,表示由過去的某一點開始。
(2)「跟從」:現在式,表示持續不斷的。
(二)通則就是:要救自己地上生命的人就喪掉永恆的生命,為耶穌和福音喪掉
地上生命的,就必救了永恆的生命。 8:35
●「喪掉生命、救生命」:前者可指肉身的、今世的性命,後者
可指屬靈的、永恆的生命。
(三)(永恆的)生命是最重要的,即使賺得全世界,失去生命也沒有意義。
8:36-37
●「賠上」:「虧損」的意思。
◎雖然陳述了跟隨耶穌的巨大代價,耶穌還是表明不計生命的代價跟隨他
是一件「值得」的事情。
(四)拒絕耶穌和耶穌的道,也必招致拒絕,並且聽眾中有人要看到上帝的國
臨到。 8:38-9:1
●「神的國」:the kingdom of God.指神的主權的彰顯、神的旨意的
自由運行,既是現在的事實,也是未來的盼望。在此可能指登山變像
的事情(啟導本、NIV的解釋),但也可能指耶穌的復活、五旬節的聖
靈降臨、耶路撒冷的被毀。
◎跟隨耶穌除了是一件值得的事情之外,也是避免未來災禍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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