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對上帝話語應有的態度 8:16-18
○ 可 4:21-25
1.人點燈是要讓人看見亮光。 8:16
●「器皿」:SG 4632,「容器」、「瓶子」、「盤子」等。
◎ 8:16 說明用比喻的主要目的也是為了讓人瞭解真理。
2.因為天國的原則是「隱密的事情要被顯露」。 8:17
●不「顯出來的」:SG 5318,「明顯的」、「清楚的」、「眾所皆知
的」。
●「露出來」:SG 1097,「被知道」,其動詞時態為第三人稱單數
過去被動式,因此是指被一個人先知道,或是被上帝知
道。
●「被人知道」:SG 5318,「顯然的」、「眾所皆知的」。
●「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直譯是「隱瞞的事沒有不被
人知道又進到公開(的地步)
」。
3.所以要小心聽的方式,因為天國的另一個原則是:「凡有的還要加給他,
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 8:18
●「小心」:SG 991,「專心注意」。
●「怎樣聽」:SG 4459+SG 191,「如何聽」、「怎麼聽」。
◎此處不是要聽眾「小心聽」,而是「小心如何聽」、「注意聽比喻的
方法」。
◎雖然耶穌沒有隱瞞的意思,天國的原則也是「顯明隱密事」,但是要
小心,因為正確聽的會有更多的給他,不正確聽的連他原來所有的也
會不見。正如用比喻,認真的會懂,不認真的反而要弄糊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