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6章24節 到 6章3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八)贖罪祭中祭司的職責  6:24-30 
          ●「你對亞倫和....」:原文是「你曉喻亞倫和....」。
          ●「彈在」甚麼衣服:SH 5137,「噴出」、「灑」。
          ●「衣服」:原文是「外袍」。
          ●銅器要「擦磨」:SH 4838,「被磨得發亮」。
          ●在水中「涮淨」:SH 7857,「被清洗」、「被用力刷洗」。
          ◎屬祭司的祭肉不是烤,而是用銅製與泥製的器具煮來吃。
          ◎當時的瓦器(陶器)並沒有使用釉藥,所以血水會滲透進入孔隙
            之中。因此此處要求使用陶器烹煮祭物,就要打碎之。
          ◎ 6:27-28 用實際的狀況來說明贖罪祭的至聖。衣服沾到要在聖處
            洗淨,器具要打碎或擦磨過。
          ◎ 6:304:2-21  16:27 ,大祭司為自己、全會眾與贖罪日當天
            獻的贖罪祭,都是「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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