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苦難中的反思與禱告 3:40-66
●「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原文是「考察」「自己的道路」「考察」。
前後兩個「考察」作為強化用。這兩個「考
察」動詞型態都是「第一人稱複數鼓勵式」
,翻譯成「讓我們深深....」比較合適。
●「再歸向耶和華」:原文是「並且歸向雅威」,「再」這個連接詞多數
英文譯本作「and(並且、而且)」與原文相同。
◎我們可以發現,想歸回上帝的人是非常需要「自省」的;讓人聯想到施
洗約翰在預備彌賽亞的到來時,也要人「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裡受
他的洗」 太 3:6 。或許我們可以說人「回轉歸向神」的過程是從「察
覺自己的罪惡與不足」開始的;今天,我們查考自己的行為了嗎?
●「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原文直譯是「我們舉起我們的心
在我們手裡向天上的神禱告」; 照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的註腳,
英文可作「Let us lift up our hearts to our hands to God in
heaven」。
◎舉手禱告是一種自然的表現 詩 63:4 提前 2:8 ,我們在詩歌讚美時也
常常舉起手;不過這裡告訴我們不只是舉手,而是要把「心」也舉起來。
或許外在的信仰儀式可以表達我們內在的敬虔,但最重要的還是內心而
非外表,讓我們想到耶穌所說:「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 約 4:23
●「顧惜」:「留情」、「憐憫」、「憐惜」。
●「黑雲」:字義是「雲」,該字並無「烏雲」之意。「雲」常常伴隨上
帝的顯現,參 出 16:10 民 12:5 結 10:3-4 。
●「污穢」:「被社會所唾棄的人」。
●「渣滓」:「垃圾」。
◎「以黑雲遮蔽自己」:從前後文來看,上帝不聽禱告,甚至用雲把自己
遮起來,是因為百姓犯罪的緣故,參
賽 59:2 耶 7:16-19 。我們知道慈愛的神不輕
易發怒,但人會真的把上帝惹毛,也是不爭的事
實。把一個善良又脾氣好的人弄得火大到不可收
拾,相信不是那個人本身的問題,那把上帝弄到
祂不想聽禱告,是誰的問題?
◎ 3:40-45 作者鼓勵讀者自己檢驗自己的行為並歸向神,又承認犯罪的
下場是上帝不留情的的殺戮懲罰。現在一般的基督徒都不會覺得自己
的罪惡是罪該萬死,總覺得上帝應該對他們好一點,而作者倒是覺得自
己罪該萬死。
◎ 3:46-51 作者描述整體百姓所受的痛苦,以致他自己痛苦流淚。
3:52-66 作者改為第一人稱,描述自己的遭遇與委屈,並且認定上帝
必定為伸冤。
●「我就眼淚下流如河」:原文直譯是「我的眼睛流下如河的水」; 猶太版
英文聖經(TNK,1985)作「My eyes shed streams
of water」與直譯相同。
●「我的眼多多流淚,總不止息」:原文是「我的眼睛流淚,總不止息,總
不停歇」。
●「我本城的眾民」:「我本城的婦女們」。
●在「牢獄」:「坑」、「井」、「水池」、「監獄」。
●「使(我的心)傷痛」:原文是「嚴格行事」、「嚴格處置」、「對付」。
●「追逼(我)」、「追逼(雀鳥)」:原文是「獵取」。
●「雀鳥」:原文是「鳥」,有時翻譯為「麻雀」。
●「斷絕」:原文是「結束」、「消滅」、「了結」。
●「拋」:原文是「投」、「扔下」。
●「並將一塊石頭拋在我身上」:原文是「向我扔石頭」,猶太版英文聖經(
TNK,1985)作「cast stones at me」。不過
也有人認為這邊的石頭是指像 但 6:17 封住
洞穴出口的大石頭,如果照此解釋,那這句
話的意思就是「出入口封死,毫無逃脫的希
望」。
●「眾水」:原文就是「眾水」;這裡應該不是指真的水,而是指「無助悲慘
的心境」或「如洪水猛獸的敵人與逆境」, 詩 69:1-2,14-15 。
●「流過我頭」:字義是「淹過我頭」。
●「我命斷絕了」:「我被剪除」,意義當然是「我沒命了」。
◎猶太民族慘遭滅國,先知也沒有置身事外;他不只流淚不止,也遭到牢獄之
災、痛苦的覺得自己快死。我們認為上帝對我們的生命計畫為何?我們「允
許」祂把痛苦放在我們人生中嗎?我們遭遇逆境時,還是求告祂並相信祂是
慈愛的嗎?我們認為來自上帝的祝福就只是平安順利沒有煩惱嗎?
●「深牢」:原文是「最低處的坑」、「最低處的地牢」。
●「我求你解救,你不要掩耳不聽」:其他譯本作「不要掩耳不聽我的呼求,
不救我。」,亦較符合原文。
◎「你臨近我」:懇求與耶和華神的「同在」、「靠近」與「親密」,是我們
的信仰中很特殊、也很珍貴的部分;若只是一個利益交換的
信仰,我們不會希望這個神與我們「靠近」(好處撈完就快
閃了,最好不要接近!)。在患難中,我們格外地需要上帝接
近我們,聽到我們懇求的聲音,我們由此體會到上帝不是阿
拉丁神燈、也不是我們的僕人小弟,而是唯一能救我們的全
能者。
◎「不要懼怕」:其實我們不是很清楚上帝是如何跟作者說的,或許是祂自
己親自顯現安慰他,或只是在他心裡用微小的聲音給予鼓勵
,不管如何,相信這是一句份量十足又真正能撫慰人心的話
。經歷苦難是一種難以忍受,有時讓人甚至想死的經驗,但
上帝知道我們的軟弱,也願意給予貼切的安慰;面對考驗時
我們內心真正需要的、真正在意的是甚麼呢?或許就是主自己
對我們說「不要懼怕」。
●「伸明」:「爭訟」、「處理案件」、「處理訴訟」。
●「冤」:原文是「訴訟案件」。這裡用的是複數型(這個字用單數型
較多),指「許多案件」,也就是說過去上帝幫助了作者許多次。
●「委屈」:「顛覆」、「彎曲」、「扭曲」。猶太版英文聖經
(TNK,1985)作「the wrong done me(加在我身上的錯誤)」。
●「申冤」:原文是「仲裁判決」、「主持正義」。
●「委屈」與「伸冤」是正好相反的,原文是「彎曲 SH 5792」與「公義
SH 4941」。
◎有些人認為「公義」的神聽起來很嚴格、可怕(常懲罰人?)、又難以親近
,不過神要不是公義的,相信祂也沒辦法申明我們的冤屈、給我們所受
的不平一個合理的交代。
●「他們仇恨我,謀害我」:原文是「他們全都仇恨我,全部都謀害我」。
●「辱罵我的話」:字義是「羞辱」、「責備」。
●「所設的計」:原文是「所設的所有計謀」。
●「口中所說的話」:原文是「嘴唇」。
●「計謀」:原文是「秘密圖謀計畫(負面意義)」。
●「求你觀看」,他們坐下,起來:原文是「看」的祈使式陽性單數,意
思就是「求神看」。
●以我為「歌曲」:「譏諷或嘲弄的歌曲」。
●「使他們心裡剛硬」:「給他們頑固的心」、「遮蔽他們的心」。
●「耶和華的天下」:原文是「在雅威的諸天之下」;猶太版英文聖經(TNK,
1985)作「under the heavens of the LORD」。「諸
天之下」就是指地上、人的國度;「耶和華的」則強
調上帝擁有全地的主權。
●「除滅」:原文是「根絕」、「毀滅」、「破壞」。
◎作者一面覺得自己受苦並非完全無辜,但他也覺得仇敵壓迫過份,因
此他懇求上帝能夠為他伸冤。
◎作者在此以全民代表自居,將他的案件向人類事務的最高仲裁者陳明。
就算他知道猶大的懲罰和羞辱肇因於長久拒絕約的責任,他仍聽憑神的
憐憫,並期待聽到一個公平恰當的處置。
◎作者在此祈求神降罰給那些被神用來審判以色列的國家,不單是因為他
們帶來毀滅,而是他們在執行任務時幸災樂禍,並將以色列作其辱罵的
對象。律法書和先知書都指出,神必懲罰那些欺壓以色列的人(
申 32:34 及 賽 10:12 及 耶 50:9 )。在耶利米的心目中,那些早
先作為懲罰猶大工具的國家若心裡頑梗,必然導致神的報應。
◎舊約聖經很重視「今生報應」(口語一點就是「現世報」)的觀念(
申 19:21 詩 59:5,13 ),因為對於來生的審判還沒有清楚的啟示,那
麼在今生看見惡人遭報便是看到上帝的公義顯現了,這也是一個被欺壓
的人很自然的呼求。進入恩典顯明的新約時代,基督徒雖然很少再做「
求上帝處罰毀滅某某惡人」的禱告,但我們還是相信上帝是絕對公平的,
對於善惡祂會有不偏頗的處置 羅 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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