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20章7節 到 20章9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以色列人實際設立六座逃城  20:7-9申 4:41-43 摩西就已經指明河東的三座逃城是哪三個城市。
            在 申 19:1-10 就有提到在約旦河西除了已經指定的三座城之外
            ,還要另設三座城。
          ●「分定」:原文是「分別為聖」、「奉獻出」。
          ●「基低斯」:字義是「聖所」。是在今日已被乾涸之胡列湖(Lake 
                        Huleh)的北面約8公里。
          ●「示劍」:原意是「背」或「肩膀」。位於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
                      之間的山谷中, 位於耶路撒冷以北54公里,撒瑪利亞
                      東南10.5公里。
          ●「基列亞巴」:字義是「亞巴之城」,也就是希伯崙。位於死海
                          之西約32公里。
          ●「比悉」:字義是「金礦」或「遠方的營寨」。位於死海北端以
                      東約35公里。
          ●「基列」:指的是約但河東的地區。              
          ●基列的「拉末」:字義是「崇高」,位於約但河東的雅穆河
                            附近,但詳細地點並不確定。
          ●「哥蘭」:字義是「他們的囚禁」、「他們的喜悅」。在加利利
                      湖以東約32公里。
          ●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旅居者」、「臨時居民」。
          ●「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原文僅有「直他站在會眾面前」,
                                        沒有「聽審判」一詞。不過意義應
                                        該也是「接受公開審判」。
          ◎ 20:9 顯示「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也受到逃城的保護。
          ◎約書亞按照神的吩咐,分別在約旦河的東邊和西邊各設立了三座
            逃城。大致是從北到南,平均分佈,使每個支派裡面出現的誤殺
            人者都可以就近在最短的時間到逃城避難。 申 19:3 曾經提到過要
            修繕通往逃城的道路,使之保持良好的路況,以保證殺人犯安全進
            入逃城。
          ◎逃城之建立,象徵了神把罪惡和錯誤分開的。儘管我們是活在應許
            地上,但是我們仍可能做著很多根本不知道是錯的事來,按著神嚴
            格的公義來說,我們仍算是有罪。所幸在基督的寶血裡,我們有一
            「逃城」,可以得著饒恕。所有的錯誤、偏差、無知之罪、無心之
            失等等,在基督的救贖裡都可以得到赦免「基督自己就是我們的逃
            城」,我們抓緊祂,就可得保護和潔淨,以至我們屬靈的生活不會
            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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