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13章1節 到 13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參、最後的講論與結局  13:1-21:25約 13:1-21:25 被稱為「榮耀之書」,與前面不同,僅記載一個神蹟
      ,也就是「耶穌由死裡復活」,且主要是記載對門徒的講道。
  一、在閣樓上的講道  13:1-17:2613:1-17:26 所論及的是耶穌被賣前的最後一夜之事蹟。
    (一)為門徒洗腳的謙卑榜樣與訓誨  13:1-17 
          1.時間是逾越節以前、吃晚飯的時候。背景是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
            候到了、魔鬼已經將賣耶穌的思想放在心裡、耶穌知道天父要將萬有交
            在他手裡。耶穌的動機是祂愛屬自己的人。 13:1-3 
            ●逾越節「以前」:SG 4253,「在....之前」。
            ●「到底」:SG 1519+SG 5056,「到終點」、「到結束」。也可以譯
                        為「到最完全的地步」、「完完全全」。
            ◎「逾越節以前」:此處的記載的時間與其他三本福音書略有差異,有
                              學者認為逾越節在的昆蘭社群曆法中比祭司(撒都
                              該人)與法利賽人的曆法早一天,因此造成約翰福
                              音與符類福音的差異。也有人認為此處沒有記載聖
                              餐的設立,因此不是三本福音書說的那個逾越節筵
                              席。
            ● 13:2 依據抄本的不同,可解釋為「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
              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或「魔鬼已將要使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
              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自己心裡」。
            ◎這一段時間可能正是逾越節晚餐的時候,門徒在晚餐時彼此爭為大,
              而耶穌卻在此採取了奴僕的服事與舉動。
            ●「萬有」:SG 3956,「所有」、「每一個」、「任何」。
            ◎十字架的死與復活,在耶穌眼中是痛苦與榮耀的混合, 約 12 我們
              看到耶穌的憂愁,這裡又看見耶穌看這是「天父把萬有交在他手裡」
              。

          2.耶穌離席為門徒洗腳。  13:4-5 
            ●脫了「衣服」:SG 2440,「外袍」。
            ◎許多當時的文獻都說明「洗腳」是當時認為低下又卑微的事情,甚
              至連猶太人的猶太奴隸也不用替主人做。

          3.彼得不明白耶穌洗腳的目的,引發一段對話:耶穌說明必須接受耶穌
            洗腳才能全身乾淨與耶穌有分。  13:6-11 
            ●不「洗」你:SG 3538,「清洗」。
            ●無「分」:SG 3313,「一份」、「一部分」,引申為「有關係」。
            ◎ 13:8 耶穌用一個雙關語,那個「洗你」可能指「洗你的腳」或「清
              洗你的罪」。
            ●「洗過澡」:SG 3068,「沐浴」、「洗滌」。原文的時態是「完成
                          關身分詞」表示「一次完成」的動作。
            ●把腳一「洗」:SG 3538,「清洗」。原文的時態是「過去關身不定
                            詞」,顯示這是「從過去到現在不斷發生的事情」。   
            ◎猶太人赴宴時,先在家洗澡,到達後只須洗掉腳上的灰塵,便全然
              乾淨了。
            ◎這一段有很明顯的「暗示」意味,耶穌說明彼得目前無法理解耶穌為
              何洗眾人的腳,而後來就能瞭解了。而兩個「洗」的時態,更顯明「
              洗澡」有可能意味「重生」,而「洗腳」意味「生活方面的潔淨」。
              「與耶穌沒有關係」,也是常造成爭論的經節。可能暗示如果耶穌不
              潔淨彼得,彼得就得不到救恩。

          4.耶穌洗完門徒的腳,說明自己是夫子、是主,還願意洗門徒的腳,因此
            門徒也當彼此洗腳。  13:12-15 
            ●「榜樣」:SG 5262,「範例」、「例子」。
            ◎意思是門徒也應該學習彼此成為對方最卑微的僕人,服事對方。

          5.耶穌陳明照耶穌榜樣行的人就有福了。  13:16-17 
            ●「差人」:SG 652,「使者」、「被差遣的人」。
            ◎許多人爭議是不是要把「洗腳」當成是「聖禮」。其實有沒有進行「
              洗腳儀式」不重要,是不是從心裡願意當對方的僕人才重要。我們多
              少人因為自己的社經地位,無法真心為其他信徒做僕人的工作,反倒
              希望其他人用自己屬下的態度來服事自己。耶穌已經「設立榜樣」,
              要我們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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