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13章20節 到 13章2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5.約伯求神除去他的苦難,或者是回答約伯,到底他犯了什麼罪,必須
承受這些懲罰。 13:20-28
●「罪狀」刑罰我:「痛苦」、「膽」。
●「按罪狀刑罰我」:「在我身上寫下苦痛的事」。
●「幼年的罪孽」:自己年幼無知時犯的罪孽,不是不應該懲罰,而
是應當同情而減輕刑罰。
◎約伯越來越站穩了控訴者的角色,要求上帝給與他公義的回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