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9章23節 到 9章2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三)基督自己成了更美的祭,完成除罪的工作,拯救了等候他的人。 9:23-28 
          1.地上的物品要用血來潔淨,那天上的本體就應該要用更美的祭物去潔
            淨。 9:239:23 之前有個「所以」。
            ◎天上本物的「潔淨」:指的應該是接近「使之成聖」的意思。

          2.基督不是進入人手所造的聖所,也不像地上的獻祭方式一樣獻祭,而是
            進入天上,獻上自己。  9:24-26 
            ●「天堂」:原文是「天上本身」,指的應該就是「真聖所」。
            ●「顯」在神面前:「出現」。
            ●「帶著」牛羊的血:可能可以解釋成「憑藉」、「靠著」。
            ● 帶著「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
            ●進入「聖所」:指「至聖所」。
            ●「受苦」:指「基督的十字架之死」。
            ●「末世」:「世代(複數)的結束」。
            ●「除掉」罪:「廢掉」,比「赦免」還強烈的用法。意義應該是「全
                          面消滅罪的勢力」。
            ◎「顯在神面前」:表示基督無阻攔的見到神的面。
            ◎這裡表達基督的獻己為祭,不但達到了贖罪的功能,而且是「全面性
              的消滅罪的勢力」,其功效絕對不是舊約的獻祭制度可以比擬的。

          3.上帝命定人都要死,而且會面對審判,所以基督也沒有違反這定律,
            只一次獻上自己,就擔當許多人的罪,並還會再來拯救等候他的人。
             9:27-28 
            ●「定命」:「規定」,指上帝定下的旨意。
            ●「像這樣」:「照樣」、「同樣」。
            ●「顯現」:直譯是「被看見」。
            ●「等候」:「熱切期待」之意。
            ●「拯救他們」:原文是「成全救恩」或「使他們得到完全的救恩」。
            ◎這裡表達正如人只死一次,之後接續而來的就是審判。耶穌這大祭
              司也只死一次(把自己生命奉獻一次),就擔當了多人的罪,並且
              接續而來的就是第二次顯現。這一次的顯現就不是為了要贖罪,而
              是為了讓基督徒得到完全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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