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24章62節 到 24章6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6.利百加與以撒見面,並與以撒成婚。 24:62-67 
            ◎此時以撒已經四十歲了(母親死了三年) 25:20 ,亞伯拉罕也一百
              四十歲了。從撒拉去世到以撒娶妻總共經過了三年( 創 23:1 『撒
              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 創 25:20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
              四十歲』)。
            ●「庇耳拉海萊」:字義是「那看顧我的永活者之井」或「看見了
                              仍然存活的人之井」,不過前者比較可能。其名字
                              的來源記載於 創 16 。
            ●「天將晚」:原文是「接近晚上」,也就是「黃昏」。
            ●「田間」:原文是「田地」、「陸地」、「平原」,以撒是遊牧民族,
                        所以此處解釋成「平原」比較適當。
            ●「默想」:可能是「沈思」、「默想」、「內省」的意思。如果是阿拉
                        伯文,那就是「散步」、「徘徊」的意思。
            ◎「我的主人」:可能亞伯拉罕已經正式把家業交給以撒 24:36 ,或者
                            這只是一種寫作筆法,表示主角已經由亞伯拉罕轉到以
                            撒。有些註釋書認為亞伯拉罕已經死亡,不過照時間算
                            來,這時亞伯拉罕還健在,而此段也不一定非解釋成亞
                            伯拉罕已經死亡不可。
            ◎「拿帕子蒙上臉」:當時的習慣是結婚前新郎不能看見新娘。
            ◎「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表示婚禮前,以撒和利百加分開住宿,也
                                        隱含利百加婚後繼承撒拉的地位與財物。
            ●並且「愛」他:「人對彼此的愛, 包括家庭與性方面的」。
            ●「得了安慰」:「得安慰」、「使自己舒坦」。
            ◎這是聖經中第一次提到透過「人與人之間的愛」,讓人得以釋放、舒坦
              。舊約很有意思,除了上帝的愛之外,也提及這些人間的感情對人的幫
              助。其實神造的人間感情,也絕非一無是處,我們可以當成神給人禮物
              來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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