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復陷奴役的作法 4:8-11
(一)以前不認識神時,我們給那些「不是神」的當奴隸。 4:8
●「本來」不是神:SG 5449,「自然的狀況」、「本質」。
●「本來不是神的」:「那些就本質而論不是神的」。
(二)現在既然認識神,怎麼還要歸回那些無用的規條,情願再做這些規條的
奴隸呢? 4:9
●「認識」:SG 1097,「知道」、「認識」,不過此字在聖經中與舊
約SH 3045相似,意義是「藉由經驗中體認」,聖經甚至
以此字來描述「性行為」。 太 1:25 路1:34 也用此字來
委婉指「性行為」。
◎此處是說基督徒已經與神建立關係,上帝曾經讓基督徒經驗祂。
●「歸回」:SG 1994,「回轉」、「回返」,原文的時態是現在式,
顯示加拉太人已經有歸回的行動。
●「懦弱」:SG 772,「軟弱的」、「生病的」。
●「無用」:SG 4434,原意指「窮人」,這裡用來指「低賤」、「毫
無所有」。
◎都經驗過造物者的偉大與豐富了,居然回頭去追求無用低賤的人間基
礎法則,真是讓人匪夷所思了。
(三)看到加拉太信徒的行為是「謹守日子、月份、節期」,保羅替他們害怕
,怕自己在加拉太信徒身上是枉費工夫。 4:10-11
●「謹守」:SG 3906,「謹慎的態度」,表示「很仔細的遵守宗教禮
儀」。
●「唯恐」:SG 4458,「或許」、「以免」。
●「枉費了工夫」:SG 1500+SG 2872,「白白辛苦」、「徒勞無功
」。
◎此處保羅相當激進的把「律法」與 4:8 所描述,加拉太人還沒有信
耶穌以前敬拜的假神相提並論,都不是「上帝」本體,頂多只能算是
「基礎學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