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23章36節 到 23章4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4.命令先知審問他們  23:36-4223:37 說明以色列與猶大兩國明確的罪惡:殺人、拜偶像、燒兒
             女給偶像。可以注意的是上帝審判以色列、猶大的內容不完全是
             宗教性的,通常都伴隨司法性的公平正義。
           ◎ 23:39 說明了上帝的憤怒:猶大人犯大罪的同一天,又進去聖所
             敬拜上帝。完全是一個形式、表象的宗教信仰。他們一定不信上
             帝是一個真實活著,憑公義審判的神,只想著拜越多神越好,有
             拜有保佑。
           ●「有粗俗的人和酒徒」:可能是「有許多人喝醉了酒」或「有許
                                   多西巴人(原文同酗酒者)」。  
           ◎ 23:40-42 是說明這兩國最後乾脆使用上帝給的資源公開宣淫。
             那個國、那個神都好。實際上應該是指着國家末期,為了挽救滅
             亡的命運,到處去找國家結盟,拜其他國家的神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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