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帝規定只有行過割禮的人可以吃逾越節羊羔 12:43-51
●逾越節的「例」:「法令」、「條例」。
●「外邦人」:「外國人」。
◎以色列人不可用本族人永久為奴( 出 21:1-6 )。若買外族人
作奴僕,應視同家中一分子,給他們(男丁)行割禮(
創 17:27 ),接納一同守節。
◎ 12:43-45 簡單的說就是受過割禮就可以吃。是不是以色
列人,是看「要不要與上帝立約(割禮)」,而非看種族。
●「應當在一個房子裏喫」:原文是「全家在屋內共吃」。
●「折斷」:「破壞」、「折斷」、「打碎」。
◎「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目的可能是想確定羊肉會
留在一個房屋內供同一家人食用,因為烤全羊如果不破壞骨
骼,就很難把肉帶出去外面。
●「同歸一例」就是:要割禮才能守逾越節。
◎「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約 19:36 記載耶穌應
驗了逾越節羊羔的預表。 詩 34:20 也提及此事。
●「軍隊」:SH 6635。和 12:41 用同一個字,呂振中譯
本譯為「一軍隊一軍隊地」。
◎關於割禮: ( 12:47 )
a.表示上帝與以色列之間立了永遠的約 ( 創 17:13 )
b.如果以色列人是以一個新生命的重生來看出埃及事件,
那麼守割禮或許是區隔以色列人和他族之間不同的記號
,畢竟他們可能因為在埃及住了四百多年之久,可能不
少人都已經忘了割禮這記號的意義和重要性,包括摩西
在自己回埃及途中,都因為割禮之事差點被神擊殺,但
是很可惜的是,出埃及之後的以色列民卻沒有活出新的
生命,他們不但對過往在埃及的偶像心思未斷( 出 32
),也對過往的生活充滿的懷念( 出 16:3 ,
民 11:4-6 )。
◎ 出 12 明顯指出一件事情:以色列人的救星不是摩西,他
們能離開埃及主要是因為神和神羔羊的介入,否則法老不
會放人,且神的審判既然無人可避免,惟有羔羊的血才能
救贖以色列人免去神的審判。
◎神以羔羊來預表主耶穌的救贖之證據:
a.皆在逾越節獻上(犧牲)
b.皆要無殘疾(無罪) 約 8:46
c.血一流出則可免我們受神的審判
d.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出 12:46 , 約 19:31-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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