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 8章3節 到 8章1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以斯帖求波斯王,波斯王准許以斯帖和末底改用王的名義發諭旨推翻以前
      的命令。 8:3-14 
      ◎波斯王在筵席上是關切王后的安危,忿而判哈曼死刑,但滅猶大人的命
        令還未撤銷,因此以斯帖必須另一次流淚哀告,請求波斯王推翻以前的
        命令。
      ◎這與哈曼被殺中間間隔了一段時間,以斯帖也是冒生命危險違例進去見
        王。
      ●「廢除....那旨意」:其實是廢止法律,這是波斯法律所不允許的。不
                            過以斯帖委婉的說這是「哈曼傳的旨意」,而不
                            用「法律」一詞。
      ◎ 但 6:8,12,15 也提到瑪代王大利烏面臨同樣的兩難困境。解決辦法不
        是廢掉原先的諭旨,而是另寫一道諭旨加以抵銷。
      ●「我何忍見」:原文是「我怎麼能看見」。
      ●「西彎月」:「三月」的意思,這個時間相當於西曆的五、六月。由頒
                    布猶大人滅族的一月十三日到命令取消的三月二十三日,
                    時間過了兩個多月。
      ●「三月...二十三日」:這是亞哈隨魯王在位第十二年,相當於西元前四
                             七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也就是 3:12-13 提到的
                             諭旨頒佈後兩個月又十天。這段時間可能是因為
                             因為以斯帖的行動不是如一般想像的在第一道諭
                             旨發佈後立刻去執行,或者是制訂一道可以達到
                             預期效果的諭旨有一定的困難,需要一點時間。
      ●「十二月...十三日」:相當於西元前四七三年三月七日。
      ◎ 8:9-143:12-14 平行,僅略有差異,特別強調「猶大人的文字方
        言」,因為這個諭旨跟猶大人特別有關。這份諭旨的重點是「猶大人可
        以聚集自衛,保護自己、攻擊意圖謀殺猶大人的人」。
      ●「和他們的妻子兒女」: 8:12 有兩種解釋,一種是認為這邊指的是那些
                             攻擊他們的人及他們的妻子兒女;一種是猶太人
                             可以毀滅那些以武力攻擊他們(猶太人)和他們
                             妻子兒女(猶太人的妻子兒女)的人。
      ◎如果我們仔細閱讀經文,會發現,所要剪除殺戮滅絕的,是要攻擊猶太
        人的人和其家人,而不是所有波斯人。
      ●「一日之間」:有了限期,表示殺戮行動受到控制,不至於演變為不可
                      收拾的局面,殃及無辜。
      ◎王以為事情到此應該告一段落,但是他卻忽略了王后最關心的並不是末
        底改的高升或哈曼的消滅,而是猶太人的安危與拯救,因此 8:3 以斯
        帖「又」在王面前俯伏「說話」,此時王向她再次伸出金杖,可見王對
        她的友善,或許表明她不需要這樣對他說話。
      ◎從 8:3-6 這一段王和王后的互動,我們可以看到以斯帖非常懂得王的心
        理,她知道自己所求的是未受邀而主動提起,因此為了避免王的不悅,
         8:3 記載她俯伏來到王的腳前迫切地哭著,又巧妙地希望請王廢止哈曼
        的陰謀(刻意不將王牽涉到諭令內,完全沒有責備王的口吻),然後陳
        述要點 8:5-6 ,以表明她的期望。
      ◎國王的前一個命令不可以被推翻,因此這個諭旨就是在前一個命令有效
        的狀況下授權給猶大人自衛,讓前一個命令無法發生效用。
      ◎這段諭旨的報復性文字,是以斯帖記讓人難以接受的地方。不過如果我
        們思考當時的處境,在無法直接廢除第一個准許殺猶大人的命令下,要
        發佈怎樣的命令才能實質抵消第一個命令呢?恐怕也只有對等報復的命
        令才有辦法了。當然,猶大人最後可能是報復過度,這點我們也無需為
        他們美化,但發佈這個對等命令的末底改,大概沒有要鼓勵報復的意思
        。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以斯帖記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