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21章10節 到 21章1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四)重大事蹟二:上帝因為瑪拿西王的行徑,決定將猶大交給仇敵擄掠。
           21:10-16 
          ●「藉他僕人眾先知說」:原文是「藉他僕人眾先知的手說」。
          ◎現存的先知書中,沒有任何一個先知的工作年代是瑪拿西王年間。
            猶太傳統認為以賽亞就是在瑪拿西王年間被鋸子鋸死。因此
             21:10,16 的記載,可能是很多先知用生命來替上帝發言導致被
            殺的記錄。
          ●「亞摩利人」:「山居者」之意。泛指迦南地的原住民。
          ●「耳鳴」:「耳朵刺痛, 顫抖」。
          ●「準繩」:即「鉛垂線」,用以測量建築物是否垂直。這裡引伸
                      為上帝公義的標準。
          ●「線鉈」:「鉛墜」、「鉛錘」。
          ●「倒扣」:「翻轉」。
          ◎ 21:13 意義很清楚,上帝用怎樣的標準審判亞哈家和撒馬利亞
            ,也會用一樣的標準審判猶大。既然瑪拿西王和猶大人的行為與
            北國以色列一樣,下場當然也會一樣:完全被擄。就好像盤子
            被倒扣一樣,耶路撒冷的居民完全不剩一人。
          ●「所餘剩的子民」:原文是「所餘剩的我的產業」。意思就是北
                              國以色列已經被擄去,南國猶大算是「剩餘
                             的」。
          ◎ 代下 33:11-17 記載了瑪拿西被上帝懲罰而自卑悔改的事蹟。
            這些事蹟,列王紀省略之。這可能是瑪拿西執政末期,亞述巴
            尼帕王遭遇多起叛亂,於是將其附庸國的君王召到亞述拘禁,
            等到帝國恢復穩定之後才釋放他們回本國。但這短暫的復興,
            甚至包含後面的約西亞宗教改革,都已經無法挽救整個猶大國
            的異教崇拜習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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