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 5章9節 到 5章1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為登記接受救濟的寡婦定下條件,並勸導年輕的寡婦再婚。  5:9-16 
          ●「記在冊子上」:由列出的條件看來,這些寡婦似乎不僅獲登記接受
                            救濟、參與教會服事,可能還有登記表揚的意味。
          ●「六十歲」:在當時是相當年邁的年紀了。猶太人認為六十歲以上算
                        是進入老年期,東方的世界認為人們六十歲就應該退休
                        了。
          ●「養育兒女」:兒女大概指「教會的孤兒」,或「自己的兒女」。
          ●「洗聖徒的腳」:有關洗腳的風俗,猶太人赴宴時,會先在家裡洗澡
                            ,然後抵達後,只要洗腳就乾淨了。洗腳是奴隸的
                            工作。此處「聖徒」指「一般信徒」。「洗聖徒的
                            腳」意義應該是「謙卑的服事信徒」。
          ●「辭她」:「拒絕他」,不應把她登記入冊。年輕寡婦會受情慾支配
                      ,廢棄先前許下的不再結婚的願(「違背基督」、「廢棄
                      當初所許的願」 5:11-12 ),且有不合聖徒體統的言行
                       5:13 。
          ●「被定罪」:翻譯成「審判」、「 批判」比較適當。
          ●「敵人」:原文是單數的敵人,指著撒但。但意義上可以指敵對教會的
                      非信徒(等於是撒但的工具)或撒但。
          ●「把柄」:「機會」。
          ●「已經有轉……撒但的」:有年輕的寡婦被記入冊中,後來放棄了所許
                                    的願,甚或作出不道德的事來。
          ●「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應該是指教會中有些比較有錢的婦女
                                          ,她們有能力救助寡婦,如
                                           徒 9:36-42 中的「多加」。
          ◎寡婦並不是不能再結婚,反而保羅認為年輕的寡婦最好再結婚,不要登
            記且宣告自己要終身守寡,接受教會援助,然後又做不到,甚至有不好
            的行為,以致因此被批判。
          ◎並非有兒女的寡婦就無須救援,並非有犯錯的寡婦都無須救援,教會應
            該因著教會信徒的需要而制定規章,執行牧養的責任,千萬不要字句執
            行。清楚的是,敬畏神的人之需要,是教會支援的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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