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哈拿懷孕生了撒母耳,斷奶前都沒有再回去示羅。斷奶後就把撒母耳
帶到示羅去獻給上帝。 1:19-28
●「同房」:原文是「認識」。
●「顧念」:「記得」、「想起」。
●「撒母耳」:字義是「他的名是上帝」。原文與 1:20 的「求」非常
相近,哈拿大概是希望藉此提醒自己撒母耳是來自神。
●「年祭」:原文是「那些日子的祭」,是一年一度的獻祭
2:19 20:6 ,不過這個祭的性質與細節已經無可考。
●「願所許的願」:原文沒有還,僅僅是「為了獻年祭和許願」,且這
個「願」的原文型態是「單陽詞尾」,因此是「以
利加拿」的願,而非「哈拿」的願。這個願可能是
以利加拿認可哈拿的願,也有可能是其他的願。
民 30:1-16 提及,妻子許的願,必須經過丈夫的
認可。
●「斷了奶」:通常是三歲斷奶。
●「願耶和華應驗他的話」:七十士譯本與死海古卷都作「願耶和華堅
定你的話」、「願耶和華使你照你的話行
」。
●「三隻公牛」:七十士譯本與敘利亞文古譯本都作「三歲的公牛」。
死海古卷作「一隻三歲公牛牛犢」。 1:25 也提及只
是「一隻公牛」,不是「三隻公牛」。
●「一伊法」細麵:大約二十二公升、六加侖左右。
●「一皮袋」:大概可以裝15公升水。
◎撒母耳是哈拿辛苦盼來的兒子,她卻願意將之奉獻給神,甚至是長期
與小孩分離也在所不惜。我們是否也願意把自己所愛的子女獻給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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