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羅傳福音的心態 9:16-18
1.保羅認為自己傳福音沒有可誇的,因為不傳就有禍了。 9:16
●「不得已」:SG 318,「被迫」、「必須」、「壓力」。
●「因為我是不得已的」:SG 318+SG 1063+SG 1473+SG 1945,直譯是「『必須』現在正
加在我身上」。
●「有禍了」:SG 3759,「啊! 禍哉」、「禍患」,是一個感嘆詞。
◎保羅認為因為耶穌已經呼召了自己,所以保羅別無選擇,因此他傳福音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功勞
。如果不傳福音,他自己就會有壞處(背棄上帝的呼召,顯然會有損失)。
2.如果保羅甘心自願傳福音,就有工資,不甘心也不能逃脫責任。 9:17
●「甘心」:SG 1635,「自願甘心的」,聖經中僅出現於 羅 8:20 林前 9:17 。
●「賞賜」:SG 3408,「工錢」、「工資」、「回報」。
●「責任」:SG 3622,「管理職責」、「管家職責」,與 4:1 的管家SG 3623原文相似。
●「託付」:SG 4100,「信賴」、「交託」。
● 9:16-17 這一段可能可以翻譯為「不管我甘不甘心,反正責任都託付我了,那我的賞賜是什
麼呢」,另一種是「我如果甘心就有賞賜,如果我不甘心,怎麼會有賞賜呢」?
3.保羅的賞賜就是傳福音不收工資,受眾可以免費得著福音。 9:18
●「用盡」:SG 2710,「過度使用」、「濫用」、「完全使用」。
●「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直譯是「免得用盡我在福音內的權柄」,實際的意義是「不享
受傳福音應得的權利」、「沒有用過傳福音可以享有的權利了
」、「免得我在福音上一味享用我的權利」。也就是此處與保
羅的傳福音權柄無關,而是加強說明前面「傳福音不求酬勞」。
◎保羅自認的工資,一般人不容易了解,他的工資(回報)就是「可以不拿工資」。就是有拿工
資的權利,才能選擇「不拿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