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6章1節 到 6章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訴訟之事  6:1-11 
    (一)關於基督徒間的爭端  6:1-5 
          1.信徒之間的訴訟怎麼會在非信徒的法庭中求審呢? 6:1 
            ●「敢」:SG 5111,「膽敢」、「有勇氣」。
            ●「相爭的事」:SG 4229,「爭論」、「訴訟」,此為法律用語,指「一個案子」。
            ●「不義的人」:SG 94,「沒有公義的」,指「非基督徒」。
            ◎這裡應該是指基督徒間關於財物的爭端,而非刑事案件。在保羅時代政府允許猶太人在處理財物
              紛爭時使用猶太律法,而當時的羅馬政府尚未把基督徒由猶太教中分別出來,所以基督徒也可以
              享有自己處理財務紛爭的權利。
            ◎當時的訴訟所費不貲,因此能夠進入法庭打官司的,應該是信徒中較為富裕的那一批人。

          2.基督徒要審判世界和天使,怎麼會需要把今生的爭論放在非基督徒的面前求審判呢?  6:2-5 
            ●「豈不知」:SG 2228+SG 3756+SG 3608a,「或者你們不知道」。
            ●「審判」世界:SG 2919,「宣判」、「裁決」、「交付判罪」。
            ◎「審判世界」:聖經記載,當末日,聖徒和主耶穌要審判世界 太 19:28  路 22:30 。
            ●「不配」:SG 370,「不值得的」、「不相宜」,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審判」這最小的事:SG 2922,「法庭」,聖經僅出現於 林前 6:2,4  雅 2:6 。
            ●「這最小的事」:SG 1646,「最低微的」、「無關緊要的」。
            ◎「審判天使」:似乎沒有其他資料提到這樣的事情,可能是保羅所蒙受的獨特啟示。
            ●「今生的」:SG 982,「生活的」。
            ●「何況」:SG 3386,「更不用說」、「遑論」,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可能是指「非基督徒的法官」或是用諷刺的語氣指「教會中最微小的人
                                    」。如果是後者,意思就是審判世界和天使是基督徒未來的責任,那處
                                    理今生的事情應該隨便找個人來審判就好了吧?不過大部分學者認為應
                                    該是前者比較可能。
            ●「羞恥」:SG 1791,「羞愧」、「羞辱」,聖經中僅出現於 林前 6:5  15:34 。
            ●「審斷」:SG 1252,「裁決」、「判斷」或「決定」的意思。

    (二)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度  6:6-11 
          1.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居然是弟兄和弟兄互相訴訟,而且是在不信主的人面前訴訟,這本質上就是完全
            的失敗了,為什麼不願意受欺壓和受虧負呢? 6:6-8 
            ●「大錯」:SG 3654+SG 2275,「完全的失敗」、「完全的錯誤」。
            ●「受欺」、「欺壓」人:SG 91,「傷害」、「不公平的對待」。
            ●「吃虧」、「虧負」人:SG 650,「被搶劫」、「被剝削」,指「在產業上受的冤屈」。   
            ●就是「弟兄」:SG 80,「弟兄們」。
            ◎這一段的目的應該不是要討論基督徒到底可不可以接受政府司法管轄,而是要基督徒願意吃虧忍
              耐,而不要彼此欺壓對方。至於政府要不要行使司法權,就不在討論的範圍。不管政府要不要審
              判,教會應該先有所判斷才對。
            ◎ 6:7 責備吃虧告狀的人, 6:8 責備欺負弟兄,被告狀的人。
            ◎在使徒行傳的記載中,保羅甚至決定要上訴到羅馬皇帝面前 徒 25:10 ,因此此處一定不是禁止
              信徒追求司法公正,而是要避免造成基督徒反面見證的訴訟,因此要求教會內自行調解。
              
          2.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度,在這件事情上不要被誤導。  6:9-10 
            ●「不義的人」:SG 94,「行事與義相背的」。
            ●「承受」:SG 2816,「繼承」。
            ●「神的國」: 6:9SG 2316+SG 932,而 6:10 與保羅著作的其他地方都是SG 932(國)
                          +SG 2316(上帝)。
            ●「自欺」:SG 4105,「被欺騙」、「被誤導」。
            ●「姦淫」:SG 3432,指「婚外性行為」。
            ●「做孌童的」:SG 3120,指「被人當作女性來玩弄的男子」。
            ●「親男色的」:SG 733,「雞姦者」,在「同性性行為中扮演主動角色的」,聖經中僅出現於
                             林前 6:9  提前 1:10 。
            ◎在此以「罪行」為一類人的形容詞,表示這類人應該是習慣性的犯這樣的罪,而不是偶爾失足誤
              犯的。
            ◎許多人以為只要受洗或者經過怎樣的儀式,就一定可以上天堂(承受神國),當然聖經也不是沒
              有應許上帝會保守基督徒至死忠心 羅 8:37-39  猶 1:24 ,但一個「不義的人」一定不能承受神
              國。基督徒一定會被聖靈改變成為「義的人」,如果有個基督徒還持續在不義之中,千萬不要被
              誤導,一定不能承受神的國。

          3.哥林多教會中雖然有人以前也是不義的人,但如今透過基督與聖靈,已經在地位上成聖,被宣判為
            義了。 6:11 
            ●「你們....已經洗淨」:SG 628,「洗淨自己」,可以解釋為「你們洗淨你們自己」或「你們
                                    洗淨你們的罪」,聖經中僅出現於 徒 22:16  林前 6:11 。
            ●「成聖」:SG 37,「歸為聖」、「分別為聖」,此處意思是指「藉洗禮被歸為聖」。
            ●「稱義」:SG 1344,「宣告為義」。
            ●「成聖和稱義」:原文動詞型態是「簡單過去被動」,都是指過去曾發生的事。
            ●「稱義」:SG 1344,「被宣判為義」。
            ◎一個得救的人應該是認定自己以往的所作所為不好,而無力自救,因而可以透過接受基督的替死
              稱義。所以如果這樣的人還習慣性的犯某些罪,顯然原來的悔改應該是有問題的,其把上帝當上
              帝的信心恐怕也是虛假,所以其得救也值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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