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 6章48節 到 6章5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四)利未人與祭司的職分 6:48-53   
          ●「燔祭壇」: 出 27:1-8 記載會幕中祭壇的製作方法。
          ●「香壇」: 出 30:1-10 記載會幕中香壇的製作方法。
          ●「在至聖所辦理一切的事,為以色列人贖罪」:指的是
             利 16:1-19 所記,贖罪日的禮儀。
          ●「以利亞撒」:字義是「上帝已幫助」。
          ●「非尼哈」:字義是「銅管樂器的口」或「黑人」。可能源自埃
                        及文。
          ●「亞比書」:字義是「我的父是拯救, 或是富足的」。
          ●「布基」:字義是「荒廢」。
          ●「烏西」:字義是「強壯」。
          ●「西拉希雅」:字義是「耶和華已起來」。
          ●「米拉約」:字義是「叛逆」。
          ●「亞瑪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經應許」。
          ●「亞希突」:字義是「我兄弟是美善」。
          ●「撒督」:字義是「公義」。
          ●「亞希瑪斯」:字義是「我兄弟是怒氣」。
          ◎ 6:50-53 基本上是重複 6:4-15 大祭司的家譜,只是介紹的形
            式不同。這一段更是突出撒督與亞希瑪斯的地位,記載到此停住
            ,藉此引此讀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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