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盡全人愛神,且要教訓兒女遵守 6:4-9
●「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原文是「耶和華─我們的
上帝是獨一的耶和華」。
◎ 6:4 是整個信仰的核心:「上帝是獨一的神」,這是新舊約
聖經都沒有妥協的立場。
◎新約提到上帝是獨一真神的經文: 可 12:29 約 17:3
提前 1:17 猶 1:25 。
●「盡心」:「全部的心」。
●「盡性」:「全部的性命」。
●「盡力」:「全部的力量」,亞蘭文譯本翻譯成「全部的財富
」。
●「愛」:SH 157,「人對神的愛」、「人彼此間的愛」、「
神對人的愛」。此處是指「人對神的愛」。
◎ 6:5 被耶穌認為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太 22:37-38 ,
可 12:29-34 路 10:25-28 。在新約中,愛神的詮釋是「遵
守他的誡命」 約一 5:2,3 。
◎我們被要求「愛」上帝,而不單是「敬畏」或「聽從」上帝。這
也是很特殊的要求,因為「愛」包含內在的動機,而不單只是外
在的順服表現。
◎猶太教中,猶太人每天唸誦三段聖經經文,統稱為「Shema」(示
瑪,就是「聽」的意思): 申 6:4-9 申 11:13-21 民 15:37-41 。
●「殷勤教訓」:SH 8150,「深刻地教導」。
●都要「談論」:SH 1696,直譯是「你要講論它(我今日所吩咐你
的話)」。
◎ 6:7 「坐、行、躺、起來」指的是人一天所有的行動。
●戴在額上為「經文」:SH 2903,「飾帶」、「額飾」。
◎猶太人在將經文放入小皮匣中,戴在額頭上也繫在左臂上,又把經
文放在小盒子,釘在門框上。不過我們一般都認為這裡的意思是要
猶太人牢記上帝的律法,而非實際配置這些裝飾或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