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 6章12節 到 6章1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三)結論:以色列人扭曲公平,自以為強大,將全境毀滅。 6:12-14 1.以色列人做出違反自然律的愚昧事,把公平、公義變成苦膽、茵蔯。 6:12 ●「崖石」:SH 5553,「巖石」、「山崖」、「懸崖」。 ◎一般人不會做出違反上帝所設立自然律的愚昧事(在山崖上要馬奔 跑、牛耕岩石地),而以色列人竟然把公平、公義丟棄! 2.以色列人自誇國力強大,上帝要興起亞述來壓迫他們,結局就是全境毀 滅。 6:13-14 ●「喜愛」:SH 8056,「愉快的」、「高興的」。 ●「虛浮的事」:SH 3810,「虛浮的事」或「微不足道的事」。暗 指「羅底巴亞米」,位於基列東部的城市。 ●「角」:SH 7161,「角」、「力量的象徵」。暗指「加寧」,以色 列東北面的城市。 ●「欺壓」:SH 3905,「擠」、「壓」、「壓迫」。 ◎羅底巴亞米、加寧是亞述的邊境城,為約阿施或耶羅波安二世由亞述 人手中奪下(可能是 王下 14:25 所記載的事件)。先知的意思是以 色列雖自誇自己能奪取此兩城,卻無法與亞述的力量相比。 ◎「哈馬口」、「亞拉巴」,分別為北國的南北邊界, 6:14 的意思就 是以色列全國被攻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