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先知對以色列全國的指責。 5:3-7
1.以色列人的行為不能向上帝隱藏,以色列行淫被玷污,導致他們不能
歸向神、認識神。 5:3-4
●為我所「知」:用的也是「認識」這個字,上帝認識以色列,但是
以色列不認識上帝。
●「他們所行的使他們不能歸向神」:可以譯為「他們的行為使他們
不能歸向神」。
2.以色列與猶大都必跌倒,他們牽著祭物去找耶和華,卻無法尋見。因
為耶和華已經離開他們。 5:5-6
●「見證」自己:法庭用語,字義是「回答」,意思是對法庭上的詢
問提供證詞,通常「見證」是為了控告別人,但是
以色列的驕傲卻是作見證控告自己。
●牽著「牛羊」:原文是複數,可翻譯為「牛群羊群」。
●「尋求」:原文是「藉著祭禮到朝拜的聖所向神明求告」的專用字
。
◎宗教儀式並不一定帶來神的回應,當神轉身離開百姓時,那些宗教
儀式也就僅只是儀式罷了,無法找回神的同在。
3.以色列人背叛上帝,以色列人成了與上帝陌生的孩子就是證明,所以
他們必被毀滅。 5:7
●「行事詭詐」:可以直接翻譯成「背叛」。
●「私子」:直譯是「陌生的孩子」,也就是「私生子」。這裡的意
思是以色列民族背判了耶和華,產生了一堆耶和華不認
識的百姓(孩子),好像妻子背叛丈夫生了私生子一樣
。
●「到了月朔....」:為什麼用「月朔」,原因不明。很可能月朔有
特別可惡的異教祭祀儀式。
◎「不認識神、神也不認識之」的百姓,成了以色列人背叛神的明證
。在教會中,是不是也出現這種「私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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