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生活的守則 ( 4:25-5:5 )
1.棄絕謊言,說實話,因為是互相為肢體。(引自 亞 8:16 ) 4:25
2.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出自七十士譯本的 詩 4:4 )
不可給魔鬼地步。 4:26-27
◎「七十士譯本」: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
●「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原文無「留」字。
●「給」:原文有「持續給」的意思。
●「地步」:「地方」、「餘地」。
●「鄰舍」:指基督徒群體。
3.不要再偷竊,要勞力作正當職業,就可以有分給缺乏的人。 4:28
●「有餘」:原文無「餘」字 。
●「有」餘:「擁有」。
●「缺乏的人」:直譯是「有需要的人」。
4.不說污穢的話,要說造就人的好話,叫人得益處。 4:29
●「只要隨事....好話」:直譯作「只要說好話,為了造就需要的人」。
5.不要叫聖靈擔憂(我們是受聖靈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 4:30
●「擔憂」:原文有持續性擔憂的意思。
●「受聖靈的印記」:直譯是「在他裡面,你們被印上了戳記」。
6.除去一切苦毒、嚷鬧、毀謗等,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
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我們一樣。 4:31-32
●「憤怒」:這裡的「憤怒」表示較為精細持久的憤怒。
●「惡毒」:「邪惡」、「惡行」。
◎這裡指的是要我們除去人與人之間的彼此傷害,而以恩慈相待、存憐
憫的心,彼此饒恕。
7.該效法神,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5:1
8.憑愛心行事,像基督一樣。 5:2
9.淫亂、貪婪、污穢,應該棄絕,才合聖徒的體統。 5:3
●「提」:原文有持續「提」的意思,「提」:named。
●「才合聖徒的體統」:才適合聖徒。
10.淫穢、愚妄、輕浮的話都不要說,該說感謝的話。 5:4
●「淫詞」:下流、可恥的言詞。
●「妄語」:愚妄的言語。
希臘人所謂的「愚妄的話」,就是人們以污穢的話互相
取笑、互相貶抑。
●「戲笑的話」:粗俗低級的玩笑話。
11.因為淫亂、污穢、貪心,在神的國裡都無份(貪心與拜偶像一樣)。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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