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利未人的城邑 21:1-42
○ 代上 6:54-81
◎ 民 35:1-8 記載上帝命令要把城邑分給利未人。
◎利未人的城邑分佈在每一個支派的所在地,這些城邑可以看成是以色列
人對上帝的奉獻。這樣似乎也顯示出每個神的子民都應該要參與對神的
奉獻。
◎ 書 21 記述的是分給利未人的城邑和郊野。利未人在迦南地的產業共計
48座美好的城邑,和城邑的郊野。它們不是彙集一處的,乃是散佈於12
支派當中,其意義是十分明顯的:他們散居全地,好把示羅(會幕所在)
之影響力滲入民間,使他們不忘進會幕焚香和祈禱。隨著時間的過去,
利未人在地上增多起來,而他們對整個以色列族的影響力也隨著增大。
利未人還有一個特別的任務,就是把神的律法教導百姓,使雅各家不忘記
神的審判,使以色列不背棄神的律法,也提醒他們焚香及獻祭。他們教導
百姓分辨潔與不潔之物,遇有糾紛時為他們作判斷,他們就是萬軍之耶
和華的使者( 申 33:10 )。可見散居之利未人就像防腐劑一樣,為以
色列人在迦南地的信仰得以延續下去。
(一)利未人來示羅要求分得城邑,以色列人就分了城邑給利未人 21:1-3
●城邑的「郊野」:原文是「共用土地」、「空地」的意思。
民 35:4-5 記載這郊野的範圍,1000肘大約是
445公尺。
◎ 21:1-3 顯示利未人一要求,以色列人就順從交出城邑。
(二)利未人分地的概況 21:4-7
●「哥轄」:字義是「集會」,是利未的第二個兒子。出埃及的時候
,他們負責抬約櫃和會幕的傢俱(
民 3:29-31 4:15-20 7:9 )。
◎哥轄的子孫主要是分到中央山地的城邑。亞倫(祭司家族)是哥轄
族。
◎ 21:4 說明的是祭司家族由南國猶大管轄的地區得到十三座城。
21:5 則是說明非祭司的哥轄族人得到十座城(位於南國猶大
管轄區之外)。
●「革順」:字義是「流亡」,是利未的長子。出埃及的時候,負責
抬會幕的帳幕和遮蓋物( 民 3:25-26 4:24-26 )。
◎革順的子孫主要是分到北部加利利和巴珊一帶的城邑。
●「米拉利」:字義是「苦味」,是利未的第三個兒子。出埃及的時
候,負責看守會幕,並負責搬運其支柱等器具(
民 1:47-53 3:33-37 4:29-33 )。
◎米拉利的子孫主要是分到約但河東和西布倫(位於加利利附近)境
內的城邑。
◎此處每個家族分到的城邑數量不同,聖經中沒有記載每個家族的人
數,不過這些城邑應該是按照人數來分配的。
◎在 21:3-8 約書亞就在各個支派中分配城邑給利未的四個家族(三個
宗族)。
a. 哥轄(利未第二個兒子)的子孫:
a1. 祭司一系 (哥轄族之一, 亞倫的後裔):
從猶大、西緬和便雅憫支派得13座城邑 ( 21:4 )。
a2. 哥轄其餘的子孫:
從以法蓮、但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得10座城邑 ( 21:5 )。
b. 革順(利未第一個兒子)的子孫:
從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得13座城邑
( 21:6 )。
c. 米拉利(利未第三個兒子)的子孫:
從流便、迦得和西布倫得12座城邑 ( 21:7 )。
(三)哥轄宗族亞倫的子孫(祭司們)所分得土地 21:8-19
◎此處的城邑都在 書 15 與 書 18 記載。
◎ 21:12 記載希伯崙是比較特殊的,因為摩西也應許把希伯崙給
迦勒 14:6-14 ,所以把城和郊野給利未人,但是田地和村莊給
迦勒。
●「伯示麥」:這鎮位於薩非拉東北部,梭烈谷的非利士邊界上,
按考證是魯梅雷遺址。遺址的挖掘證明從中銅器時
代第一期到羅馬時期,伯示麥這個地方幾乎不斷有
人居住。 撒上 6:9-15 約櫃被擄的事件中曾記載「
伯示麥」這個地名。
(四)哥轄宗族非亞倫的子孫(不是祭司)所分得土地 21:20-26
●「基色」:遺址在蘭萊(Ramleh)東南8公里之哲色遺址。
●「迦特臨門」:Gath Rimmon。這名字引起困難,它曾出現在但人
分得的城邑當中。可能是阿布澤通遺址(Tell Abu
Zeitun)/哲裡舍遺址(Tell Jerishe)。兩個遺
址都在今日的特拉維夫附近,距離地中海不超過3
公里,並且很接近雅康河。可能兩地都是這城的遺
址。因為古人常常在放棄某個城之後,在附近另建
同名的新城。
(五)革順子孫所得的城邑 21:27-33
(六)米拉利子孫所得的城邑 21:34-40
●「希實本」:原為亞摩利人的要邑( 民 21:26 )。 民 32:37
和 書 13:15-17 都說此城屬流便支派,但在這裡已
經轉屬迦得支派。
(七)結語:利未人總共獲得四十八座城 21:41-42
●「四十八座」:猶大和西緬支派給了9座,拿弗他利3座,其餘9個支
派各4座。總共四十八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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