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耶穌預言自己受死 18:31-34
○ 太 20:17-19 可 10:32-34
(一)耶穌告訴十二門徒自己將到耶路撒冷去,要應驗先知所說的事。 18:31
●「上」:SG 305,「登高」、「上升」。由於耶路撒冷城的海拔較
高,故雖然耶穌和跟隨者的行進方向是往南,但就高度而言,
是向上行到耶路撒冷。
●「成就」:SG 5055,「履行」、「實現」。
◎「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先知所寫關於人子的每一
件事情都要實現。猶太傳統裡,認為舊約聖經都是先知的著作,故先知
所寫的一切事涵蓋範圍包括整本舊約聖經。
◎此處說明耶穌所要遭遇的,是要應驗先知的預言,這是路加獨有的記載
,另外 18:34 說明門徒無法理解耶穌預言自己受死的意義,也是路加
獨有的元素。
(二)耶穌預言自己將受苦、被殺,三日後復活。 18:32-33
●「凌辱」:SG 5195,「侮慢」、「惡待」。
●「吐唾沫在他臉上」:SG 1716,「吐(唾液等)在....」或「吐(唾液
等)在....之上」,原文沒有「他臉上」。
(三)門徒無法瞭解耶穌說這些話的意義。 18:34
●「懂得」:SG 4920,「理解」、「明白」。
◎門徒可能還是認為耶穌是那要做王的彌賽亞,而無法接受耶穌即將受
苦受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