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約伯求神除去他的苦難,或者是回答約伯,到底他犯了什麼罪,必須 承受這些懲罰。 13:20-28 ●「罪狀」刑罰我:「痛苦」、「膽」。 ●「按罪狀刑罰我」:「在我身上寫下苦痛的事」。 ●「幼年的罪孽」:自己年幼無知時犯的罪孽,不是不應該懲罰,而 是應當同情而減輕刑罰。 ◎約伯越來越站穩了控訴者的角色,要求上帝給與他公義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