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陳述耶和華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派遣士師拯救以色列人的事蹟。
但百姓厭棄上帝為王,反要自己立王。 12:6-12
●「講論」:是法庭用語,意思是「辯護」、「抗辯」。
●「付與」:原文是「賣」,也就是「交給」的意思。
●「夏瑣將軍西西拉」:參考 士 4:1-24 。
●「摩押王」:參考 士 3:12-30 。
●「巴力」:這個字字面意義是「主人╱所有人」, 通常是指迦南人的
神哈達(Hadad)。巴力是迦南多神教中伊勒(El)的兒子,
負責風調雨順,因此是農產之神。伊勒是較隱匿的神祇,
而巴力則是諸多作為的神祇,因此古代近東極為盛行敬拜巴
力。舊約中巴力的別名計有:巴力比利土(Baal-berith
士 9:4 )、巴力毘珥(Baal-peor 民 25:3 )、巴力迦得
(Baal-gad 書 11:17 )、巴力西卜(Baal-zebub,
Baal-zebul 王下 1:2 )。耶洗別將腓尼基人敬拜巴力米爾
夸特(Baal-melqart)的風俗引進以色列。迦南人稱敘利亞
人之神哈達(Hadad)為巴力,因此同一時期的舊約作者往往
將之統稱為複數的「眾巴力(諸巴力)」(Baalim)。此字
又可解為「眾丈夫」、「眾主人」或「眾君主」,隱喻淫亂
。有很多先知也採用這隱喻 何 2:1-23 , 何 3:1-5 ,
耶 3:6-25 等等。
●「亞斯她錄」:常被當成巴力的妻子,是掌管戰爭與生育的女神。
敘利亞北方的人稱之為亞拿特神(Anath)。烏加
列文本中的亞拿特神常以「童貞女」的形像出現,
是巴力的妹妹,與巴力一樣是諸多作為的神明。這
些生育神祇的敬拜儀式每每包含放蕩墮落的行為,
包括獻嬰孩為祭,迦南地尤以為烈。
●「比但」:字義是「審判中」,不像 12:11 其他士師記中的人名,
此名沒有出現在士師記中,不過七十士譯本作「巴拉」
,也就是 士 4:1-24 中出現的那一個巴拉。比但有可能
是另一個沒有被記載的士師,也有可能就是「巴拉」。
●「撒母耳」:有一些古老譯本作「參孫」,不過撒母耳放在此處也
沒有不對。
◎「亞捫人的王拿轄來攻擊你們」:這個應該不是 8:1-7 的主因,
但是可能是原因之一,不管怎樣
,掃羅剛剛打勝仗,撒母耳就拿
這個作為立王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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