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 12章1節 到 12章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二)撒母耳的臨別演講,並正式將政權移轉給掃羅。 12:1-25 1.要求眾人指證撒母耳是公正行事的。 12:1-5 ◎「在你們前面行」:有「領導」、「帶領」的意思。不過原文是「 在你們前面來來去去」,這是慣用語,「服事」的意思。現今我們 的領導者,真的能夠服事眾人嗎? ●「我」從幼年:雖然撒母耳提及他的兒子,不過此處及後面僅用單 數的「我」,不把他的兒子包括在內。 ●「他的受膏者」:此處是指「君王」,也就是「掃羅」。以後這個 字變成是「救贖主」的專有名詞,且音譯為「彌 賽亞」。 ◎ 12:3 對照 8:11-17 顯示出撒母耳要強調他與王的差異,他沒有 奪去任何人的財物。此處的「奪過」、「搶過」、「受過」,原文 與 8:11-17 的「派」、「取」一樣,編號都是SH 3947。 ●「眼瞎」:原文是「遮住眼睛」。 ◎我們離開某個職位之前,能否也像撒母耳這樣的宣告?說自己真的 沒有愧對上帝的託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