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mā是一首屬tī哀歌類型ê詩。整篇內容充滿chiok厚ê不滿情緒。真可能就是因為作者hō͘人陷害、誣告,伊ná親像khiā tī法庭中,向hiah-ê審判者哭訴家己所受ê冤屈,並且請求代替伸冤。申命記第十七章8到13節記載關係人民申訴ê事件,oh得判斷ê時chūn應該有ê處理方式。Thang想像知影:當法官無法度判斷真偽ê時chūn,人民就koh-khah容易感覺受tio̍h冤屈。Chit首詩歌顯然有chit種內容。類似chit種詩歌,tī詩篇中有第五十八篇、第六十九篇、第八十三篇、第一三七篇等,m̄-koh,以chit篇所用ê詞句siōng-kài激烈。
Tùi chit首詩篇thang學習tio̍h聽受冤屈ê傾訴,ná親像上帝垂聽受苦者ê傾訴仝款,是件非常重要ê信仰功課。
第1到5節,詩人來到上帝面前,請求上帝替伊伸冤。因為伊ê仇敵用「講白賊」加上「毀謗」ê話攻擊伊,中傷伊,koh khah嚴重ê是,chiah-ê仇敵是「以怨報德,以恨報愛」。Chit種情形mā出現tī詩篇第三十五篇11到12節。
第6到19節,這是一段比較khah容易引起爭議ê詩歌。因為所用ê詞句lóng是非常惡毒之話語,因為án-ne,有bē少詩篇學者認為chit種詩句無可能出tī詩人ê手筆。整段詩歌充滿tio̍h報復ê詞句,mā就是敵人怎樣對詩人,詩人mā期待上帝用仝款ê方式來懲罰敵人。其實,tī早期近東流行tio̍h「以眼還眼」ê觀念,因為án-ne,chit種詞句mā不時出現tī祭祀禮儀中,認為án-ne chiah ē-tàng算是公平。M̄-koh耶穌教導人tio̍h改變chit種觀念kah思維,伊認為應該tio̍h用疼贏過惡,而且tio̍h學習上帝ê仁慈,chiah是正確。因為上帝用祂ê慈愛kah永遠無變ê疼對待所有ê人(參考路加福音六:27—36)。
第20到25節,chit段詩歌是teh向上帝求助,伊向上帝傾訴家己所tú-tio̍h ê困境,包括「窮困貧苦」、「心內傷痛」、身軀虛弱無力、hō͘人「譏笑」等等,chiah-ê lóng hō͘詩人感受tio̍h生不如死ê艱苦心。因為án-ne伊用「像黃昏ê殘影」、「像一條草蜢被抖掉」,性命teh beh消失仝款ê無奈。
第26到31節,koh一pái祈求上帝用祂ê慈愛來拯救伊脫離敵人ê迫害,詩人深信上帝一定垂聽伊ê祈禱,因為án-ne,伊tī群眾ê聚會中出來做見證,hō͘大家知影上帝真正為「窮苦人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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