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9章3節 到 19章1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法利賽人koh再chhōe問題來問耶穌,主要是想beh「陷害」伊。Chit-pái in提出關係離婚ê事。

第3節,「咱ê律法」這是引用ê背景是申命記第廿四章1節ê律法規定。

第4到6節,耶穌以創世記第二章21到24節ê經文背景來回答,並且強調講「上帝所配合 ê,人bē-tàng拆開」,表示休棄bó͘,並m̄是上帝所喜樂ê事。

第7到8節,chiah-ê法利賽人並m̄是m̄知創世記創造ê故事,卻是故意beh問為甚麼摩西會訂定申命記第廿四章1節chit種律法。耶穌認為是以色列人民「心腸siuⁿ硬」,這是teh指in聽不下上帝ê教導,棄sak上帝ê心真強。
第9節,耶穌堅持對婚姻ê看法,認為除非有發見「不貞」ê行為。Chit種不貞mā包括cha-po͘人對bó͘ ê態度,因為夫妻是同等ê。不貞等於「犯了姦淫」罪。

第10到12節,門徒聽耶穌ê回答了後,有反應,認為án-ne「無結婚,倒好」。Á耶穌認為是m̄是結婚,並m̄是「人人lóng ē-tàng接受」,需要上帝「特別恩賜ê人才ē-tàng接受」,這是特別有毅力ê人才有辦法。

「出世to̍h無適合結婚ê」,這是teh指先天性bē-tàng ê人、經過閹割ê人,另外有kóa人是為tio̍h beh專心傳天國福音á無結婚,親像有kóa宗教系統ê神職人員就是á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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