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 2章17節 到 2章2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6.第二章17至23節:
這段經文是路得回去向婆婆拿娥美報告在麥田所遇到的經歷,讓婆婆拿娥美經歷到上帝並沒有遺棄她,也讓她知道在困境中,有上帝的手在帶領、扶持著。

第17至19節,這段經文是路得撿拾麥穗直到傍晚才回家,這也表示她確實是非常認真地在工作,一點也不偷懶。她撿到的麥穗很多,大約有「一簍」,這大約有四公斤重,可供她們婆媳兩人吃一個禮拜。更值得注意的,是她還把波阿斯給她的午餐食物帶回去給婆婆拿娥美吃,這讓拿娥美驚訝怎麼會遇到這樣善待媳婦路得的麥田主人,這時,路得說那善待她的人就是波阿斯。

第20節,這是路得記信息非常重要的一節經文。這一節說明兩個基本的信仰觀念:一是上帝不但是活人的上帝,也是死人的上帝,這表示人的生與死都是在上帝掌權之下。二是即使在最困境中,上帝還是照顧著祂的子民。

再者,拿娥美也發現波阿斯就是她丈夫以利米勒的「至親,有義務照顧」她和路得。換句話說,上帝安排了至親來照顧守寡的拿娥美和路得。

第21節,路得進一步讓婆婆知道波阿斯要她留在他的麥田撿拾麥穗,一直到收割結束。

第22至23節,這裡可看到寡婦很可能受到欺負,特別是外族人的寡婦更是如此。因此,既然是自己的至親,又這麼善待路得,拿娥美就要路得不要換麥田,繼續留在波阿斯的麥田撿拾麥穗。

「路得繼續跟婆婆住在一起。」這句話有很特別的隱喻作用,表示路得並沒有在麥田中去和其他的工人來往、親密,她還是一樣忠實於她的夫家,雖然丈夫已經去世,她還年輕,但就像她對婆婆拿娥美所告白的,她絕對不會離開。

在巴勒斯坦,收割大麥的時間是在三、四月間,這期間與除酵節、逾越節有關。小麥是在五、六月收割,與五旬節有關。葡萄是在十月採收,與住棚節、號角節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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