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5章12節 到 5章2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17.第五章12至21節:
這段經文是第五章的第二部份,使徒保羅進一步說明前一段經文所討論的結語。許多人喜歡將這段話看成是基督教說「原罪」的基礎經文。其實,基督教信仰並不說「原罪」,而是說罪。罪使人與上帝的關係破壞了。

由於猶太人一直有個觀念:罪,所代表的就是「死亡」。因此,使徒保羅用「亞當」犯罪這個眾人皆知的故事來說明:從「亞當」開始,人類就生活在「死亡」中,生命是沒有希望的。但在耶穌裡,人卻可以盼望生命的復活,和上帝之間重建和好的關係。

第12至14節,從這段經文可看到使徒保羅說亞當是犯罪的源頭時,他指的是人犯罪的動機就像亞當一樣,想要脫離上帝的愛和教訓。人想到的就是自己要當上帝,這是罪誘惑人離棄上帝的主因。每個人都有亞當這樣的意念。而上帝的愛遠超過人這樣的意念,祂差遣耶穌到世上來,使人藉著耶穌而得以和上帝將破壞的關係重新修好,耶穌這樣的救贖恩典,遠遠超過從亞當延續而來的罪惡。
  再者,要注意的是,當使徒保羅在這裡說「亞當」的時候,是用複數名詞,是指人類的意思。因此,它所代表的是整體的,不是單一的。也因此,聖經在說罪的時候,它不只是說個人的罪,也同時說人類共同的罪性和表現。戰爭就是個例子,是共同體的犯罪。

「亞當是預表以後要來的那一位」,這是一種對照性的說法;因為亞當帶給全人類的是毀滅,而耶穌則是帶來全人類獲得拯救的恩典。這種說法在第18節再次出現。所謂「預表」,這詞原本的意思是指「記號」、「模型」、「像」。在這裡用「預表」,表示亞當和基督之間有一個「平行」的狀態,意思是指亞當犯罪帶來人類死亡;基督的死卻帶來人類復活的希望。因此,與其說是「預表」,真正的意思是「對表」,是一種相對性的現象。不是一頭的兩端,而是兩種完全不相同、沒有交集的平行狀態。

第15節,確實,在犯罪的亞當和救贖的耶穌之間,有極大的鴻溝,二者根本就不相同。這裡強調上帝的愛,在耶穌的身上顯示出來的,是遠勝過亞當犯罪帶來的死亡。因為,藉著耶穌,人可以看見復活的生命,這復活就是超越死亡的威脅。

第16至17節,這兩節再次說明亞當帶來死亡,這種死亡的罪,支配了全人類。但卻在耶穌裡,可以看見上帝更浩大的救恩,要透過耶穌使所有人類藉著他而得到生命的再生─—復活。

第18至19節,說明亞當帶來的罪過,持續在眾人當中擴大。但也因為耶穌的救恩,使所有信靠他救恩的人,都能因此而成為上帝眼中的義人。

第20至21節,猶太人長久以來有個觀念:只要遵守摩西法律,就是和上帝的關係和好。但問題是:人為了要維護原有的法律,卻訂出更多的法律,結果因為法律更多,犯罪的人也更多。原因是人的罪,讓人喜歡去找法律所沒有規定的,去做不該做的事。但當人心中有了基督的愛之後,所想的,就不會這樣,而是會改變想法,不再是找法律上所欠缺的,而是想要用愛去補足法律上的漏洞,或是不合宜的部份,好使人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更加和諧、接近。這也就是他在這節最後所說的「上帝的恩典更加豐富」這句話之意,指出當人藉著法律想要「稱義」時,卻越墮落。但當人回到上帝在基督拯救之愛的裡面時,就會發現上帝救恩滿溢,且超過人所能想像的多。

第21節的「公義」,是指憐憫的愛。這種愛,是對人類世界苦難的生命發出慈愛的呼叫、安慰之聲,且是有實際醫治、疼惜的動作(參考馬可福音一:41;馬太福音十四:14;路加福音十:33、十五:20)。使徒保羅非常清楚地表示,人是藉著「主耶穌基督得到永恆的生命」,這「永恆的生命」也就是約翰福音的中心信息(參考約翰福音三:15、16、五:24、六:40、47、十七:2-3)。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羅馬書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