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十四章13至23節:
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再次將問題拉回到原來討論的主題:甚麼是可吃的食物?他以一個基本的原則來討論這個問題,就是第19至20節所說的:「要追求那促進和睦、彼此建立群體生活的事。不要因食物而破壞上帝的工作。」所謂「上帝的工作」,指的就是救贖的工作。
第13節,這節可參考第1節。使徒保羅要信徒在團契生活中,不要成為別人接近福音的絆腳石。意思是指對於因著傳統而在生活和信仰上表達不同看法的兄姊,應該用更寬闊的胸襟看待。
第14至16節,使徒保羅再次指出食物的問題,他強調食物本身是潔淨的,但心思意念可能將原本潔淨的食物看成是不潔淨,這樣,食物就是不潔淨。從第15節就可以看出使徒保羅的態度:只要團契中有人對某種食物有忌諱,就要因此寧願不吃這食物,這也是他寫給腓立比教會書信所提到的,不要只顧自己的事,也要關心別人的事(參考腓立比書二:3—4)。
第17至18節,這裡他提到「上帝的主權不在於飲食,而在於聖靈所賜」的各種恩典,這點非常重要。使徒保羅提到聖靈所賜的有「公正、和平、喜樂」這三項。這都是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內涵。所謂「公正」,簡單地說,就是指誠實、不欺。「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參考馬太福音五:37)。「和平」指的是與上帝有合宜關係,這關係的基礎是在耶穌。「和平」也是在表明有秩序。「喜樂」,乃是指能帶給大家生命力的信息,是幫助別人把生命重新建造起來。
第19至23節,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強調:若是因為吃某種食物而使軟弱的人跌倒,就不要吃那些食物。一個人若能夠在省思信仰的功課上,心安理得,那是很大的福氣,因為這樣就可以坦然面對上帝的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