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29章1節 到 29章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4.第廿九章:
就像前面已經提起過的,這章也是談到關於節期規定獻祭的禮儀。在這章談到三個重要節期,一是第1至6節的新年獻祭之事,二是第7至11節的贖罪日獻祭,三是第12至39節關於住棚節獻祭條例。

所有這些節期奉獻,在主前586年,以色列人民全部都被擄到巴比倫去當奴隸後,就沒有了。一則沒有祭壇可作獻祭。二是當奴隸,能保存生命就已經不錯了。三是當奴隸就沒有自己所屬之地與物,所有收成都是屬於主人的。但在主前538年,他們從波斯帝國塞魯士手中獲得釋放得以返鄉重建家園之後,更強化了這些獻祭禮儀。他們認為依照這些獻祭禮儀規定,至少表明他們是真心在敬拜上帝,只有這樣才能保存生命。

25.第廿九章1至6節:
這段是屬於新年獻祭的規定,也同時出現在利未記第廿三章23至25節。

第1節,「七月初一」,這大約是現在的九、十月之間。這一天要吹號角,表示是新年開始。其實,這也是秋收之後,也就是收藏節(又名住棚節)後,開始準備過冬。在中東地帶是過年。但以色列人民已經將新年元月開始訂在逾越節,也就是三、四月間。因此,就算有這個「七月初一」新年節期,也只是一個節期,並不是真正的新年。但要吹號,然後這一天也要守安息日的規定。

第2至4節,同樣地,要獻上的燒化祭和素祭,都是相搭配。

第5至6節,另外還要獻上一隻公山羊作為贖罪祭之用,也要行潔淨禮,而且在每月初一各種該獻的祭之規定都不能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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