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8章1節 到 18章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14.第十八章:
這一章都是談到有關利未人的職責,和他們應得的酬勞。這章也可說是利未記第一至七章、民數記第一至四章8節的總合。另外在申命記第十八章1至7節;以西結書第四十四章28至31節,也有類似的記事。最主要是談及有關祭司在聖所裡的工作,以及他們的助手利未人應盡的責任,和享有的福利。

15.第十八章1至7節:
這段經文提到亞倫和利未人是上帝所揀選為聖所工作的僕人。利未人要服事祭司、幫助祭司從事祭典的事宜。除了祭司可以接觸聖幕內的聖器或祭壇外,利未人是不可碰觸。這是為了維護聖幕聖潔的緣故。

第1節,這節很特別,說上帝直接對亞倫說話。在這章中,除了這裡,還有第8、20節等,都是上帝直接對亞倫說話。另外在利未記第十章8節也有一次上帝直接對亞倫說話。這裡談到亞倫和他的後裔,以及利未人要承擔聖幕內違反上帝神聖的旨意之罪責。而亞倫和他的後裔負擔的部分,是在祭司的工作上。也就是指獻祭的部分。其他事務性的工作,都是屬於利未人的工作,就由利未人承擔。

第2至5節,這裡很清楚說明利未人和祭司是不同的;他們是要幫助祭司,但並不是祭司。他們要向祭司負責,是祭司指派他們工作的內容。但他們絕對不能觸摸到聖幕內的任何器皿,因為那是神聖的。再次強調只有亞倫和他家族的後裔才是祭司。這也等於回應了第十六章可拉等利未家族的人對自己角色不清的答覆。

第6至7節,這兩節重複強調祭司的特權,就是負責聖幕內獻祭的工作,且可以接近至聖所,其他的人一概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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