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12章28節 到 12章3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4.第十二章28至34節:
經學教師主要的工作,就是教導人民認識摩西法律,在此,他向耶穌提出「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重要」的問題。其實,他本身就是這方面的專家,提出這樣的問題,說穿了是心懷不軌。

第29至30節是引用申命記第六章4至5節,而第31節是引用利未記第十九章18節b句。「沒有其他的誡命比這些更重要的了」,這句話也等於耶穌為摩西法律下了個定義。

第32至33節,這位經學教師終於發現耶穌確實是對摩西法律相當清楚,且回答的是完全正確,這恐怕也是他從事教導工作以來,第一次遇到如此對摩西法律經典這麼清楚的人吧。因此,他將耶穌所回答的重複敘述一次,且將先知信息的精神接上耶穌的話作結尾,這句「比在祭壇上獻燒化祭和其他的祭物給上帝重要得多了」,可以參考詩篇第四十篇6至8節,何西阿書第六章6節,或是彌迦書第六章6至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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