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12章1節 到 12章1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馬可福音第十二至十六章
1.第十二章1至12節:
這是一則葡萄園主人和佃戶之間的故事。

葡萄園,這是指以色列民族,園主是指上帝,佃戶是指猶太人領袖,而這被佃戶殺害慘死的主人寶貝兒子,就是指著耶穌自己說的,而那些被毆打、殺害的僕人就是在比喻早期的先知們。這樣,就很清楚可看出這則比喻說出了這些猶太人領袖真正的問題,不但不按時繳交租金,而且還有更大的野心,就是想要取代上帝。

比喻的重點是在第6節,因為這節說這個園主「只剩他最疼愛的兒子」,為了要讓這些佃戶能依照「契約」繳納佃租,園主也差派這個寶貝兒子去,他還抱著一絲希望,想著:這些人即使再壞,也應該會「尊敬」主人所差派去的兒子。然而這個兒子的下場卻是更慘,他被殺了,且屍體還被拋出葡萄園外。這種做法就是不讓人知道是誰做了這種惡毒之事。這些佃戶之所以這樣做,為的就是要霸佔這個葡萄園。

第10至11節是引用詩篇第一一八篇22至23節的詩歌,在使徒行傳第四章11節;彼得前書第二章6至8節都再次引用,主要在表示耶穌就是被泥水匠所丟棄的石頭,但卻是一塊最重要的基石(參考以弗所書二:20)。

第12節,再次說明這些猶太人領袖並不怕上帝,他們是怕人、怕群眾,才不敢在節期中下手殺害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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