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8章18節 到 18章3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79. 十八:18—30節,有錢不是罪惡,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想要用錢取得「上帝國的子民」的資格,則是沒有門路,因為上帝國不是資本家、有錢人的囊中物,更 危險的是,錢還可能成為進入上帝國的絆腳石呢。這個富有的財主,一方面說他已謹守了誡命,另一方面卻對賙濟窮人顯得困難。值得注意的是,人往往會忽略了自 己得到錢財的方法是否正確。再者,有能力(包括錢財、知識)的人,要盡社會責任,缺乏這樣的認識,很可能使自己成為壓搾別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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