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0章1節 到 20章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3.第二十章:
在第十八至十九章談到社會生活規律後,這一章談及違反前述的規律時,應該有的刑罰,而最高的懲處條例若不是死刑,就是從以色列人中開除,只有這樣才不會羞辱了上帝的聖名。

24.第二十章1至8節:
這段經文以及27節,都是與忠貞的信仰有密切關係,必須用石頭處死的死刑來懲罰。

第1至3節,這是迦南地宗教信仰的行為,他們會獻祭兒女給神明,尤其是發生了天然災難,或是瘟疫等傳染病時,這種獻人為祭的宗教祭祀就會發生。為了要嚴格執行禁止之令,這裡說必須用石頭打死來懲罰。

第4至5節,這兩節清楚說明,若是有發現這樣的行為而不舉發,將連累整個族群,這可看出每個人都有社會責任,將那些違背法律規範的人舉發出來。

其實,後來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之後,就發生國王親自這樣做(參考列王紀下十六:3、十七:17、廿一:5),而人民並沒有起來抗拒,甚至連祭司都沒有盡責任,結果是整個國家離棄上帝越來越遠而導致滅亡。

第6至8節,「召鬼魂或問巫師」,這些都是迦南地宗教行為,以色列人民必須嚴格區別出來,不能有這種類似的宗教行為出現。必須「聖化」自己,因為上帝是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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