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 2章1節 到 2章1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雅各書第二至五章
1.第二章:
    在這章經文中一再強調一個重要的觀念:如果一個人有了信,卻沒有落實在實際的生活,那樣並不是正確的信。作者並沒有用很艱澀的語言或是很難懂的神學論述信與行動之間的關係。他用現實社會的各種生活看得見的事作為例子討論,這一點是非常珍貴的。從這裡也可以明白,雅各書的作者其實就是要告訴所有的信徒,信仰並不是停留在語言或是文字的遊戲,而是真實的生活際遇。作者強調:生活,就是在見證所信的上帝。因為宗教信仰最忌諱的一件事,就是談論多,實踐少。真實的宗教信仰並不是停留在思想的層面,而是要確實付諸行動。

	因為有許多基督徒是以實際的行動將實踐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愛,才因此將福音帶到世界各地去。可以這樣說,雅各書對許多基督徒確實有很大的鼓舞作用,因為從這書信讓許多有理想的信徒,願意遵行聖經的教訓,以實際行動在生活中表達對上帝的信。

    但因為這一章的觀點,引起一些討論,認為雅各書作者是在反對使徒保羅的「唯獨信」這種觀點。其實並不然,而是雅各書寫作的時代已經是主後六○年代,當時已經有第二代信徒,且面臨著迫害來到,他們當中開始有人不敢暴露出信徒的身份等,這些都是作者想要提出來表白的理念:如果真的信耶穌基督,就要用行動見證。

2.第二章1至13節:
    這段經文是雅各書中第一次很具體地提到信仰最重要的中心,就是用實際行動來說明。作者用很務實的行動,清楚的言語來說明信仰的準則,包括不可對富人和對貧窮者有接待的差異,也提醒信徒要完全遵守誡命。

    第1節,開始就說基督徒「不可憑著人的外表,用不同的態度對待人」。這種信仰準則不只是用在教會團契生活中,也應該是用在社會生活中。為甚麼雅各書作者會這樣寫?因為早期教會中發生了猶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之間的隔閡,不但不能一起吃飯(參考加拉太書二:12—13),更不用說彼此相互關心的實際行動出現。雅各書的作者是一個猶太人,在「大家都是一家人」這個基礎上,他提倡這個觀念「不可憑著人的外表,用不同的態度對待人」,意思也是在朝著「所有的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一樣的」之信仰基礎論述。

第2至4節,作者在這裡以一個貧富強烈的對比來說明基督徒如何在生活中實際見證信仰。注意這裡特別提到「來到你們聚會的地方」,表示到教會。這時,有錢人是「手戴金戒指、身穿華麗衣服」。這裡會特別強調是「戴金戒指」,表示他的財富很多。因為在第一世紀,黃金是相當稀有的金屬,只有富貴家族才有能力戴「金戒指」。而「華麗的衣服」,意思是指很耀眼、閃亮、光彩的衣服,容易引起人注目、讚歎的衣飾。相對的是「貧窮人」,他們是「衣著破爛」。作者所要表達的是基督徒對這不同的人都要一視同仁。不可對有錢人特別客氣,或是藐視、隨意對待那貧窮如流浪漢的人,又是不可「偏心」,「惡意歧視人」。

第5節,作者說「上帝揀選世上的窮人,使他們在信心上富足」,其實也可以從這節經文來理解,在早期教會中,富有的信徒並不多,大多都是貧窮而被社會所藐視的人,但他們來到教會得到很大的鼓勵,因為教會願意接納他們,使他們在生命中得到極大的鼓勵。以西結書第十六章3至14節記載,先知提到當年上帝會揀選以色列民族,並不是因為他們富有、壯大,而是因為他們像是棄嬰,一無所有。他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上帝給予的(另可參考申命記七:7—8)。雅各書的作者主要提供一個明確觀念: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好的條件才引起上帝關注、揀選,而是因為上帝的愛,揀選我們這些一無所有、卑微的人。

第6至7節,剛好與第5節相對;在這兩節經文中,作者提醒這些因被上帝揀選而得到富足的人,卻忘記自己過去原本就是貧窮,如今反過來欺負貧窮人。從這兩節經文可看到早期教會已經出現的問題,就是有些信徒在自己富有了之後,回過頭來瞧不起那些貧窮的兄弟姊妹,這一點是作者不能容忍的。

第8節,「愛人如己」,這是摩西法律上非常重要的規定(參考利未記十九:18),雅各書作者說這是「新國度的法則」。在耶穌基督的教訓中,將之列為與「愛上帝」同等重要(參考路加福音十:27—28)。他說這是給門徒的新命令(參考約翰福音十三:34),而使徒保羅也說:「因為全部法律都綜合在『愛人如己』這條命令裡面。」(加拉太書五:14)

第9至10節,這是在回應第1節所提到的,有人以外表對待人,特別是對那些有錢人的態度很溫柔,卻用鄙視的態度對待貧窮的人,作者認為這樣的態度是違背聖經的教訓,如同犯罪一樣嚴重,逃離不了上帝的審判。第10節也可參考馬太福音第五章19節,耶穌基督的教導。

第11節,作者強調所有誡命的整體性,是不可分割的。作者之所以會強調法律的整體性觀念,犯任何法律上的罪過,都是等於傷害了別人,就是沒有遵行法律、誡命一樣,都是對上帝的一種侮辱。

第12至13節,作者表明一個重要的信仰觀念:愛是一切法律的根基。因此,不論是說話,或是行事,都必須以愛作出發點開始。作者提醒所有的信徒必須明白:若對別人沒有憐憫的心,就不要期待得到上帝的憐憫(參考馬太福音六:14—15)。第13節的「仁慈是勝過審判的」這句話,指的是:若是沒有上帝的慈愛,人在審判中就被定罪了。因為有上帝的愛,人即使犯了罪,上帝還是會寬恕、憐憫。再者,這句話也可當作:會憐憫人的人,才會得到上帝的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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