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1章1節 到 1章10節   背景資料  下一筆
加拉太書第一至六章
1.第一章:
加拉太書可說是使徒保羅所寫書信中非常重要的一本。在這本書信中,他用長達四篇的篇幅討論有關耶穌的救恩和摩西法律之間的差異。原因是在加拉太的教會裡,有一群猶太人基督徒非常堅持外邦人基督徒必須先受割禮,才可以成為信仰基督的團契一員,使徒保羅認為這是相當錯誤的信仰認知,甚至他說這是「另一種福音」,跟他教導他們的不相同。這一群人或許與使徒行傳第十五章1節所提起的:「有些人從猶大來到安提阿,開始教導信徒們說:『除非你們遵照摩西的法律接受割禮,你們不能得救。』」是同一群人也說不定。使徒保羅很不客氣地指正他們在信仰上的錯誤。
再者,加拉太的教會中,有人為了要打擊使徒保羅傳福音,故意說他不是「使徒」。理由很可能和使徒行傳第一章21至22節彼得定出來的「使徒」之要件有關。但使徒保羅認為「使徒」,並不是一種虛榮名號,而是一種使命,這使命就是要見證耶穌在十字架上救贖的愛。因此,他的每封書信都會強調他就是「使徒」,因為他被上帝呼召,就是為了要見證耶穌福音的信息。

2.第一章1至10節:
這段經文可分成兩個段落,一是第1至5節,是這本書信的序言。二是第6至10節,說明使徒保羅寫這封書信最主要的原因。原來他聽到加拉太地區的教會有人去傳「另一種福音」,使徒保羅認為這是非常危險的事,尤其是這段經文中,他一再提起有人在他們當中傳「另一種福音」,可見情形的嚴重性。他甚至認為進入教會傳這種福音的人,是應該受詛咒的。

第1節,使徒保羅一再說明自己就是「使徒」。原因是有想破壞他建立起來的教會的人,總是放言說他不具有「使徒」的身份。換句話說,早期教會已經將「使徒」(意指耶穌的11門徒,以及後來補選接替猶大的馬提亞,共計12位,這段記事可參考使徒行傳第一章21至26節)看成是權威、領袖人物。有他們的推薦,才算是傳講福音有「憑證」的人。但是使徒保羅則拒絕這樣以人為權威的信仰,因為信仰的中心不是在人,而在耶穌。他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就是在處理這種因為以人為權威導致的結黨分派問題。因此,在這裡,使徒保羅說他之所以成為「使徒」,「不是由於人的選召,也不是受人的委派,而是耶穌和那使他從死裡復活的父上帝指派的。」

第2節,這裡他說跟他一起的信徒們寫信,但並沒有說明地點在哪裡,誰跟他在一起。很可能是在第一次傳道結束回到安提阿教會時,還沒有上耶路撒冷去之前,若此,時間也可能是在主後48年的時候。這樣,跟他在一起的人,就是指安提阿教會的一群同工、幹部、信徒了。

第3至5節,這段是問安和祝福的話。但也說出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話,就是人能脫離罪惡的束縛,是因為耶穌獻上生命所帶來救贖的恩典,並不是人有甚麼能力可以使自己得救,完全是上帝的恩典帶來的結果。

第6至7節,使徒保羅感到相當驚奇,怎麼會有人把不正確的福音信息帶入加拉太的教會,且又有信徒願意聽那種不是福音的信息。因此,他用「很驚奇」來表示他的不解,且清楚說明「沒有另一種福音」。唯有的福音,就是耶穌基督。

第8至9節,使徒保羅用很重的語氣在強調,不論任何人,若不是傳耶穌就是基督,是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之福音信息,這樣的人,不論是誰,都是該詛咒的。

第10節,可能是有人批評使徒保羅將傳統摩西法律的重要性降低了,因此認為使徒保羅是為了「想討人喜歡」、「贏得人的稱讚」,才會有這樣的主張。但使徒保羅堅決否認這樣的說法,他說他這樣做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要得到「上帝的嘉許」。在寫給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中他這樣說:「我們不討好人,只求取悅那位察驗我們內心的上帝。」(帖撒羅尼迦前書二:4—6)。他一再強調他是把自己生命的目標放在從天上來的獎賞(參考腓立比書三:14),而不是人的稱讚。因為從天上來的獎賞是永遠的,從人來的一切都是短暫,甚至是虛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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