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5章1節 到 25章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1.第廿五章:
這章法律規定比較零散,比較值得注意的,是在第5至10節的規定,說明了延續家族生命好保護土地。

22.第廿五章1至4節:
第1至3節的這段經文,是舊約聖經第一次提到有關鞭刑的細則,規定只能鞭打三十九下,不能超過四十下。這很可能是因為「四十」這個數目,表達的意思是指「完全」。因為摩西在埃及王宮「四十」年、在曠野「四十」年,帶以色列人民在曠野經過「四十」年。再者,不能超過「四十」下,也是在表示那是一個人所能忍受的最高能耐,如果超過,那個受刑的人會有生命的危險,因此,只能打到三十九下,以免因為多打一下,造成死亡,就變成死刑了。使徒保羅曾提起自己為了傳福音被鞭打過三十九下(參考哥林多後書十一:24)。

第4節,這節說明了申命記的特點,就是不僅關心人,也關心到動物的需要(參考廿二:4、6—7)。新約時代,使徒保羅曾引用此節經文談及有關傳道者接受酬勞的事(參考哥林多前書九:9,提摩太前書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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