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5章1節 到 15章1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7.第十五章:
這章提出兩件重要的事,一是關於安息年的規矩,二是關於對待奴隸的條例。最後再次提起要把頭胎生的家畜動物分別出來,因為那是屬於上帝的。

28.第十五章1至11節:
這段經文也同時記載在利未記第廿五章1至7節。所謂安息年,這是為了那些貧窮人所訂的法律,主要目的是要使貧窮人有機會得到「重新再來」的機會,以免窮人因為擔負利息而一直承受生活的壓力。這條法律也在表示整體以色列人民就好像是一個大家庭,有錢人有義務和責任照顧貧窮的兄弟,這樣才不會因為貧窮而必須向外人舉債,變成被外國人掌控的民族,甚至淪落成為負債的奴隸。

第1至3節,「每七年的末一年」,這表示第七年之意。在這一年「要豁免同胞的債務」,表示跟上帝創造宇宙萬物,第七年休息有關係。安息,原本之意表示一切停止。這樣,可以使自己和土地都得到休息、重新得力的機會。這裡規定對外國人不必有安息年的規定,但對自己的同胞,必須嚴格遵行,不論自己同胞欠了甚麼債務,都要豁免,不再追討。

第4至6節,只要依照這規定去遵行,以色列人民當中就不會出現貧窮人,這樣,國家就會富強,不會受到外國人的箝制。因為上帝喜悅這樣的子民。

第7至11節,這裡提醒以色列人民要對貧窮人生出憐憫的心,主動慷慨幫忙,將窮人所需要的給予協助及借予。不借、不伸手幫忙,就是犯罪。因為幫助是一種責任和義務。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申命記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