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7章25節 到 7章4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15.第七章25至40節:
現在使徒保羅繼續回答哥林多教會信徒提到有關獨身的看法。從表面上來看這個問題,比起離婚的事要簡單的多,但若認真的想一想,並不是那麼單純。因為在這段經文中也提到有關已經訂婚的人,若想要解除婚約,這就不是那麼簡單了。

第25至28節,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表示一個基本觀念:結婚並不是罪惡,而不結婚也不是錯誤。但他提醒,結婚必定會帶來「種種的拖累」,雖然他沒有說明這些「拖累」是指甚麼,但可以理解是指一種負擔,會有這樣的看法,很可能是當時有人想要專心傳福音,卻因為有家庭負擔而無法如心所願,或是因為有了家庭,導致生活負擔更重,而使家庭出現紛爭。

第29至31節,「時候不多了」,這句話是此段經文的中心思想。早期的教會「末世」觀念很濃厚,認為耶穌就快要再來,因此,能夠減少任何的負擔,專心於福音的事工,就要全力以赴。「現有的這個世界快要過去了」,這句話更表明使徒保羅也充滿著末日來臨的觀念。

第32至35節,在使徒保羅的觀念中,一個人越少世上的掛慮,就會更專心天上的事。他不希望有世上的事煩擾著人心,而無法專心仰望天上的事。他認為一個人受呼召,就是為了要在基督再臨的時候,與基督「一同活著」(參考帖撒羅尼迦前書五:1—10)。他希望大家專注於基督再臨的事,全心、全力地為福音作最好的見證。

第36至38節,這段經文也是時常受到議論的一段經文。使徒保羅難道真的是要告訴大家不結婚比較好嗎?甚至連訂婚的人都可以為了要等基督再臨的緣故,而將原本已經確定的婚事都取消嗎?其實,當時的人普遍有一種觀念,就是「性」是一種罪惡的行為,這樣的觀念在基督徒的身上特別濃厚。結婚,夫妻會發生性的行為。但是有的人結婚了,卻為了要保持所謂的「聖潔」,而拒絕與妻子或是丈夫有性行為。再者,早期教會也許發生了集體生活的情形,雖然男女聚集在一起,但是卻沒有任何性行為發生,他們認為可以克制自己情慾的人,是信仰上堅定的表現。但是使徒保羅的看法是:即使是自己很有抑制能力,也不可因為這樣就經常進行這樣(同居)的行為,因為這也會成為一種誘惑、試探。在教會團契生活中,男女分開居住是必要的。若是夫妻,就應該有夫妻共同生活的責任,這也是應該。否則,就不要有讓自己進入試探的陷阱中。

第39至40節,這兩節經文是針對守寡的婦女說的。看起來好像使徒保羅對於一直守寡的婦人表示讚賞的意思,其實,如果再對照提摩太前書第五章14節,他說「寧願年輕的寡婦再嫁,生兒育女,照顧自己的家」,原因是年輕的寡婦因為生理上的需要與上了年紀的寡婦不同,從這裡就可看出其實他是看對象的情況在述說。

請注意第39節最後一句話,說寡婦再婚時,「應該以信徒為對象」,意思是指:要嫁給同樣是基督的信徒比較好。這句話原來的意思並不是說一定要再嫁給「信徒」,這裡所謂「以信徒為對象」,是說如果一個信主的姊妹守寡,想要再嫁,一定要記得自己是個「信主」的人。其實這個觀念也是使徒保羅一貫強調的,他一再說基督徒的身上有耶穌的「印記」(參考加拉太書六:17,此處用「傷痕」,表示十字架的意思。另外參考以弗所書一:13、四:30)。

另一方面,第39節的「一個已婚的女人在丈夫活著的時候是受約束的」,意思是指不可離婚,這和第10節說的「妻子不可離開丈夫」是一樣的。使徒保羅和耶穌在婚姻的事上都是持著相同的看法,就是丈夫去世時,妻子可以再嫁,如果丈夫還沒有去世,妻子就不可再嫁。原因是婚姻乃生命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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